经国务院批准,8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下称税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商品,加征10%、5%不等关税,分两批自9月1日12时01分、12月15日12时01分起实施。税委会同时发布公告,自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25%、5%关税。就上述措施,记者采访了税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问:请问企业目前如何获知自美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税率?
答:3月8日,美以保护国家安全为由,在“232条款”项下对多个经济体原产的钢铁及铝产品分别加征25%、10%关税,涉及自华进口约30亿美元。对此,税委会发布《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的通知》(税委会〔〕13号),决定自4月2日起,对美约30亿美元商品中止关税减让,分别加征25%、15%关税。
以来,美方在“301条款”项下已分三轮五次对我输美商品实施加征关税措施,我对此予以坚决反制。第一轮反制,我对美约500亿美元商品,分别于7月6日(约340亿美元)、8月23日(约160亿美元)起分两批与美方同步加征25%关税。340亿美元清单商品及加征税率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5号),160亿美元清单商品及加征税率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7号)。
第二轮反制,我对美约600亿美元商品分两次加征,第一次于9月24日起与美方同步加征10%、5%关税,第二次从6月1日起提高加征税率,加征25%、20%、10%、5%关税。对于600亿美元商品清单,税委会先后发布了三份公告。目前实施加征的商品范围及加征税率请见最近一份公告,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3号)。
第三轮反制,即8月2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4号),对约750亿美元商品分两批加征10%、5%不等关税。对于第一轮、第二轮反制措施中曾暂停加征关税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措施见8月2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5号)。
对未列入上述措施范围的商品,不加征我为反制美232、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问:请问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中重复出现的商品,如何计算加征关税税率?
答:上述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中,有部分商品重合。对这些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各轮加征关税税率之和。其中,对恢复加征第一、二轮反制措施关税的部分汽车及零部件,进一步加征第三轮反制措施关税。
问:请问针对8月23日公布的两项措施中的商品,将如何开展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工作?
答:750亿美元商品清单中,有部分和第一、二轮反制措施关税商品范围重合,已经纳入前两批可申请排除范围。这些商品如果属于经审核确定的排除商品,按排除办法,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各轮关税。750亿美元商品清单中,未纳入前两批可申请排除范围的商品,将纳入第三批可申请排除的范围,接受申请办法将另行公布。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特别声明:微信平台文章的观点仅代表作者,对于无法核实真实作者或者作者出处有误的,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保护知识产权是对作者的基本尊重。
近期 课程安排
崔志娟教授政府和社会资本(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研修班
研修专题与内容
模块一、PPP项目最新政策解读和疑惑解答(含10号文)
模块二、PPP项目财务测算问题方法及案例分析
模块三:PPP项目的可融资性和融资问题分析
模块四:PPP项目运营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案
模块五:政府体制改革对政府投融资的影响
模块六:PPP项目绩效管理及案例分析
模块七: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要点及案例
模块八:PPP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与再谈判
模块九:实务工作坊:PPP项目疑难杂症分析与解决
备注:PPP项目创新模式思路,以及教育与医疗类、片区开发类、轨道交通类、市政道路类、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PPP项目部分案例会在各模块中出现。
★开课时间:10月17日--10月21日(综合班)
★开课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联 系 人:周慧18514006973(微信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对原产于美国的 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