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海一中院宣判了
女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事件
二审维持原判!
女子不仅被取消了落户资格
还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因错过下车,女子抢夺方向盘
12月4日
当783路公交车行驶至
张杨路居家桥路站点时
梁某慢了一步,错过了下车时机
于是她要求司机再开下门
在车门已经关闭的情况下
司机按其要求又打开了车门
结果...门开了
这名女士又偏偏不下车了
就直愣愣地长时间站在下车区域
莫名就和司机隔空喊话了起来
搞不懂她要干什么
看到梁某一直不下车
司机师傅将车门又关闭,车辆起步行驶
可没想到,这个时候梁某
竟然走到司机旁边伸出手拉拽方向盘
导致公交车失控“嘭”地一声
撞上了旁边的电力施工车
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对犯罪事实交代不诚
根据相关记录显示
梁某只是有明知他人报案
然后在现场等待的情节
可到案之初
她并没有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
一直到公安机关掌握了她的主要犯罪事实
她都未能如实供述罪行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
她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这个情况并不能构成自首!
二审维持原判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
根据车上监控录像及证言等种种证据
可以认定梁某
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
梁某某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并取消其上海落户资格
近期,梁某某提起上诉
理由为量刑过重
8月29日
法院宣判驳回梁某某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