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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证据裁判原则 关于证据定案的理解

时间:2021-01-06 07: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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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证据裁判原则 关于证据定案的理解

随着社会公众法治理念、国家法治水平的不断提高,刑事案件的办理越来越追求公平公正。而证据一直是司法公正的基石。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已经成为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且刑事案件的办理比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更为慎重,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严格程度更高。证据裁判从表面上很好理解,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之后对这句话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解释:“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但这些规定包含诸多深层次的含义。

关于这句话,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理解。

第一是孤证不足以定案,不仅仅是只有供述不能定案,如果只有一个证据,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的,不能定案。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客观证据虽然客观存在,没有问题,但对这一证据的解读各有不同,这样供述可以这样理解,那样辩解又可能换一种理解方式,两方面都可以做出合理的解释,这样的证据仍然依赖于口供定案,不能说对定罪形成印证关系。仍然只能定为孤证。

第二是刑事案件的定案不能依赖口供。排除了有罪供述仍然可以认定构成犯罪,这样定案才符合证据裁判原则的一般要求。而这种有罪供述仅仅用于衡量被告人的认罪态度。

这里需要说明几个问题:

一是对“证据确实、充分”的理解,在判决书上,我们经常可以看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是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也就是说刑事判决书所依法认定的事实,每一个指控构成犯罪的细节、每一个构成要件,都是有足够的证据予以支持的。

第二是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也就是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经过法庭庭审调查和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会举出一些证据,这些证据都要当庭征求被告人的意见,辩护律师可以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发表意见。同时,被告人和辩护人也可以当庭提出证据。在这一方面,现在的庭审越来越要求证据的亲历性,比如证人出庭等等,可以给法庭最为直观的感受。

第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这是一个法官纯主观的判断,在我们国家往往通过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作为是否能排除合理怀疑的判断标准。但是,这一标准绝不意味着凭直觉办案,我相信谁不相信谁需要通过证据去论证,而不能仅仅以“不符合常理”就予以轻易认定或否定。

二是举证责任的规定,证明有罪的责任由检察机关承担,如果检察机关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据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被告人应被无罪判决。所以说,任何人不被强迫证明自己有罪或者证明自己无罪。

三是关于有利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事实、情节,比如立功、自首情节的认定,并不受证据确实充分这一严格要求的约束。

证据裁判原则的一个延伸含义,还包括当庭宣判或者说尽早宣判,让法官以庭审为中心,围绕庭审的过程、根据庭审的感觉和判断作出判决,而不要受到其他案外因素的影响。如果案件开完庭久拖不决,肯定不是证据出现了问题,而是裁判方式出现了问题。所以说,以庭审为中心与证据裁判原则是一脉相承的。

潘熠律师

北京市衡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证据法学方向)

曾任职务:

北京市某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检察官

主要经历:

起在北京市检察机关从事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期间主办或参与办理了十余起职务犯罪专案、大要案,主办百名红通人员追逃案件,积累并总结了丰富的经济类犯罪案件办理经验,并在知名期刊发表数篇调研文章。

主办案件:

北京市某当事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主办)

广东省某当事人涉嫌集资诈骗案(审查起诉阶段,主办)

江西省公安系统某当事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审查起诉阶段,与常铮律师合办)

广东省韶关市某当事人被判决受贿案(申诉阶段,)

本期音频来源于北京衡宁律师团队《刑事诉讼100问》,可点击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收听,或直接搜索巩志芳、常铮《刑事诉讼100问》收听相关音频。

《刑事诉讼100问》

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而一个人如果想要获得幸福,首先需要找到通往幸福的路径。经过多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经验积累,衡宁律师团队总结出了《刑事诉讼100问》。涵盖刑事诉讼领域从被告人权利,取保候审,调查取证,刑事辩护,被害人权利,以及刑罚执行全过程。法者,当以教化为先,很高兴能将这些法律知识分享给大家。提到刑事辩护,大家可能觉得离自己很远,谁没事会犯罪呢?在这里,我想告诉您,刑事辩护不光是解决犯罪问题,更是解决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问题。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以专业刑事辩护和代理为主业,精研涉刑非诉案件,重点研究刑行交叉、刑民交叉等疑难实体性问题。我们秉承对公平正义的执着与追求,成功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得到了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如四川刘汉、刘维涉黑案、福建缪新华故意杀人、缪新容包庇再审无罪案、空姐代购走私案、中石油行贿受贿系列案、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法律带给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每一个人都有成为被告人的可能,每一个人的权利都可能被剥夺。如果您想在面对国家法律时,不那么无助;如果您想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请和我们一起学习《刑事诉讼100问》,了解刑事诉讼知识。分享《刑事诉讼100问》,就是想让大家了解,如何应对刑事案件,以及如何运用法律,保护和救济自己,维护自身权益,希望这些知识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以专业刑事辩护和代理为主业,以精研涉刑非诉案件为特色,以高水平实证研究和学术交流为载体,重点加强对刑行交叉、刑民交叉等疑难实体性问题,以及刑辩律师诉讼权利保障等程序性问题的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以研促辩,以辩助研,研辩一体,共同打造一家专业领域有实力、学术研究有建树、家园建设有温度、社会责任有担当的高品味、共享型一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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