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油烟排放标准修订ing,
增设VOCs排放指标!
8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标征函[]41号),正式面向39个有关单位以及7个部内部门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将标准名称调整为《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收紧了油烟排放浓度限值。
——增设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
——将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要求调整为资料性附录。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见文后)
下表为新、旧国标主要的差异对比↘
以下为生态环境部所发函全文↘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如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欢迎留言。小E会尽快将您的意见汇总梳理反馈给标准编制单位,让我们一起为餐饮油烟新国标出谋划策!
查看生态环境部发文,请点击“阅读原文”
撰稿:冯宇诗
审核:林子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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