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700字范文 > 可怕 吴川隔离一男子求复合不成竟拘禁前女友…

可怕 吴川隔离一男子求复合不成竟拘禁前女友…

时间:2023-09-28 16:26:48

相关推荐

可怕 吴川隔离一男子求复合不成竟拘禁前女友…

请点击上方加入吴川老乡群

摘要:被告人陈某甲,(男,化州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3月18日被化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23日经本院批准后被化州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网络配图案情回放:

被告人陈某甲与陈某乙在同居期间育有一子,后双方因感情问题于分手。陈某甲为求与陈某乙复合,于、期间,对陈某乙进行非法拘禁和威胁人身安全,并分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和处以行政处罚。2月23日下午,陈某甲在微信上与陈某乙发生争吵。为了报复陈某乙及发泄情感,陈某甲分别于2月28日、3月11日及3月18日三次到陈某乙家住宅打砸财物及投放炮竹。

一、2月28日凌晨0时许,陈某甲随身携带一条伸缩棍,驾驶摩托车来到化州市**镇**村陈某乙的住宅。随后,陈某甲持伸缩棍将陈某乙住宅一楼处的四扇铝合金窗上的八块玻璃全部砸烂,以及砸坏四块不锈钢防盗网和一扇不锈钢大门。经化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损失价格为人民币1738元。

二、3月11日3时30分许,陈某甲随身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三个“炮头”及“蚊香”,驾驶摩托车来到陈某乙住宅处。随后,陈某甲将三个“炮头”连同“蚊香”绑在一起放在陈某乙住宅一楼的不锈钢大门下面,将“蚊香”点燃后离开现场,不久,点燃的“蚊香”触发“炮头”引起爆炸,将陈某乙住宅一楼不锈钢大门炸坏。经化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认定,损失价格为人民币664元。

三、3月18日凌晨0时许,陈某甲再次携带两个“炮头”及“蚊香”,驾驶摩托车来到陈某乙住宅处。陈某甲将两个“炮头”与“蚊香”绑放在陈某乙家一楼巷子里南侧的一个窗户下面处,然后点燃“蚊香”,后因陈某乙家人及时发现,将蚊香熄灭。陈某甲逃离现场时,被陈某乙的家人陈某丙、陈某丁当场抓获。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甲无视国家法律,借故生非,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吴川人网整理发布(如侵删)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