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关于国家药监局机关机房搬迁的紧急通知》(药监信安函〔〕320号),10月5日起国家药监局机房进行搬迁,国家药品相关审批系统暂停使用。10月11日开始,相关审批系统逐次恢复使用(详见附件),10月20日全部恢复使用。国家药品相关审批系统停用期间,执业药师注册及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暂停办理;其他相关事项纸质资料正常签收,待系统恢复后请及时提交相关申请的电子信息,用于相关文书、证书的制发和向国家局的信息报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相关审批系统计划恢复使用时间表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9月3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附件:
国家相关审批系统计划恢复使用时间表
序号
系统名称
涉及事项
恢复时间
涉及事项业务咨询电话
1
国产药品注册业务系统
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
10月13日
0311-66635315
国产药品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
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
国产药品补充申请备案
2
辅料中药提取物备案系统
中药提取物备案
10月13日
3
药品生产和监管信息直报系统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
10月14日
0311-66635267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
4
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含说明书标签系统、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系统)
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10月14日
0311-66635264
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
0311-66635267
5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10月14日
0311-66635215
6
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执业药师注册
10月15日
0311-67305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