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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公安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重要通告!扩散提醒!

时间:2021-12-26 0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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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公安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重要通告!扩散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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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首阳山路新城街至宝通街路段实行货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经山东省发改委批准建设的S224大沂线昌乐绕城段改建工程(西环路)现已建成通车,原S224大沂线(G20青银高速昌乐立交桥南至南寨村北新昌路交叉口)于9月6日移交昌乐县。按照昌乐县城市规划,原S224大沂线宝通街以北路段纳入城市道路管理。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对首阳山路(原S224大沂线)新城街至宝通街路段实行货车禁限行管理,有关过往货车请绕行县城西侧新建成的S224大沂线昌乐绕城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首阳山路新城街至宝通街路段限重15吨,车货总重超过15吨的货车禁止驶入。

二、履带车、铁轮车和超高、超长货车禁止驶入。

三、运输煤炭、砂石、土方、渣土、混凝土、灰浆等散体、流体物料或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货车,必须按规定密封、包扎、覆盖,不得造成泄漏或者遗撒。

四、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货车确需在该路段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综合执法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五、本通告自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昌乐县公安局

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0月10日

▍图文来源:今日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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