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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心得体会简短 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心得体会(8篇)

时间:2023-03-29 14: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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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心得体会简短 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心得体会(8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我中队领导团结协作、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共同努力推进各项队伍建设举措,提高了民警个人综合素质,提升了队伍整体战斗力。

1. 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警队核心价值观大讨论大教育活动。中队领导每星期组织民警座谈,通过深入讨论、学习文件、认真查摆我中队民警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管理和工作落实等方面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积极构建警队核心价值观体系,以市局党委提出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警队核心价值观要把握的“十个方面问题”为内容,组织全体民警进行深入面对面谈话,使民警对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如何树立忠诚亲民的警队形象有了新的认识。

2.开展“树形象,添光彩”创建活动。按照“一个交警就是一个形象”的要求,从抓民警敬礼、接处警、接听电话、执勤警容警姿和文明规范用语入手,规范民警的行为举止,树立交警良好的职业风范。

3.扎实推进正规化建设。按照《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和争创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一级示范公安局的76条评估标准,逐条逐项查漏补缺、落实工作,不断提升正规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4.强化公共关系建设。以构建和谐警营、和谐警民关系为目标,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爱民实践活动,加强警民之间的互动,加深警民之间的感情。

5.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今年来,我中队民警休假率达到100%,确保了民警正常休假;建立并推行保障民警身心健康制度,中队领导定期组织民警谈心;根据民警的身体状况和实际困难,合理调整工作岗位。如今年我中队协管员某同志女儿受伤,要支付高昂的医药费,中队长某同志立即组织全队民警捐款,给予罗锦峰一定的帮助。

二、继续推进“三基”建设工程

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切实增强基层的战斗力,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落实好“三基”验收年各项工作,为交通管理工作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我中队以规范执勤执法、苦练基本功为重点,按照“循序渐进、强化指导、力求实效”的原则,继续抓好正规化建设,努力实现中队业务台帐统一、规范,执勤执法考核评价机制基本建立。

2.规范执勤装备使用规范。我中队按照上级制定的单兵基本装备标准,规范使用警用车辆装备和设点查车装备的配备制度,并建立了完善执勤装备室和装备管理使用规定。

3.加强民警基本功训练。按照“战训合一、轮训轮值”的模式,分批组织民警进行轮训,同时穿插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今年来,我中队民警已参训人员达到12人,占全队民警50%。

三、全力实施辖区交通综合治理

一年来,中队民警不畏艰辛,不辞劳苦,汗洒马路,紧紧围绕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工程这一主题,在车辆和道路增长仍不平衡、地铁建设施工全面铺开的情况下,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多项交通整治活动。我中队全年依法查处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共__起,其中电子抓拍机动车违章__起,暂扣各类违法机动车__台,非机动车__台,发出交通违法敬告书__份。经过全队民警的共同努力,各项交通事故指数有了明显下降。

1.做好地铁施工期间的道路疏解工作。

由于地铁四号线某中路晒布段施工,使某中路晒布路口到童乐路口由双向六车道改为双向两车道。来往某到布吉的公交大巴必经之路变成了独木桥,陡然增加了改路段的交通压力,针对这情况,中队长某同志积极组织中队领导班子与有关部门协调,提前介入,配合做好地铁施工交通疏解方案的制定和审查,充分预计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前做好警力、车辆、装备、宣传、后勤等各项准备。有几次经过大暴雨过后,路面被来往公交车压出一个个小塌方,造成交通拥堵。某教导员带领民警亲自冒雨动起铲子、斗车用沙石填埋凹陷处,来往公交司机都纷纷说:“人民的好警察!”

2.以金城岗为核心,加强岗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打造一个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亲民爱民的公安形象品牌。

今年以来,中队把主要警力摆在路面上,结合支队提出的行人非机动车“百日整治”方案,加强金城岗的交通管理,对道路交通违法驾驶员,做到文明纠章,公开、公正、文明执法。如中队长某同志,坚持与基层民警战斗在第一线,经常带班当值都在金城岗指挥疏导。

又如老民警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某同志,腿部长期有伤患,但在金城岗的值勤期间每日都坚持7点半按时到岗。转业干部某同志坚持严格执法,违章不过岗,同时做到举止端庄,礼貌待人。有一次在查处非机动车违章时,当事人不理解,还对某进行辱骂推搡,但他依然保持克制,对当事人讲道理、说制度,最后依法查扣了该非机动车,得到了围观群众的好评。

3.整治交通“乱点”、“热点”,提高通行效率。

一是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加大对示范岗金城岗的非机动车、行人不各行其道、横穿机动车道、随意跨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劝阻、处罚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人的宣传教育,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乱的问题。

二是加大群众投诉的热点路段的整治。如童乐路、乐园路、人民北路、兴湖路的违章停车问题。我中队民警不畏艰辛,不辞劳苦,坚持每月一大查,每星期一小查,天天有专人负责整治。使辖区交通秩序有了很大改观,保证了闹市区的交通有序。

三是加大电子警察执法力度。进一步推广全队民警使用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录机、与手提警务系统pda执法,民警利用科技手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效率显著提高,交通状况大大改善,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四、圆满完成各项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今年国际国内社会遭遇了许多大事,给公安警察添加的压力比以往任何一年都大,我中队民警以“人民警察为人民”为宗旨,牺牲了时间、精神、体力和家人团聚,坚守一方,确保完成了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首先是南方暴雪袭击,大量来深工作者聚集火车站及汽车站,给春运工作带来极大压力。我中队民警春节期间平均休息只有四日,许多民警根本来不及回家吃年饭,就匆匆赶赴工作第一线。

接着是珠三角特大暴雨,深圳遭遇百年一遇暴雨,许多道路由于水浸而瘫痪。我队民警多日冒雨疏导,民警某某同志曾经一日换了四套警服仍坚守岗位,确保辖区交通安全通行。

百年奥运,百年梦想。奥运圣火在5月份来到深圳,我队民警严阵以待,全体民警放弃休息休假。经过了数次演练后,在正式传递时,我队全体民警在各自岗位上分流车辆,疏导人群,以实际行动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

今年是“五一”取消的第一年,交通压力全部放在了“十一”黄金周期间期间。今年“十一”某商区的商业活动较多,为认真做好各项活动交通安全保障,某副中队长提前调整警力,亲临一线指挥,各民警加班加点,维持了良好交通秩序。今年11月止,我中队共承接第13届深圳高交会、文博会、“文明城市复检”、中央领导视察和外宾来访等大小各类警卫任务和活动103次,圆满完成了各项活动的安全保障任务。其他包括春节花市、本焕大师“寿诞”、全国高考等重要活动、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五、狠抓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确保交通事故显著下降。

中队宣传员某同志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成果显著。他强调公共关系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民实践活动,加强警民之间的互动。强化重点人员的专项宣传,重点做好中小学生、外来工、机动车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每月开展警民互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上教育课、贴宣传画,言传身教等不断开拓宣传渠道,扩大覆盖面,逐步达到一名群众带动一个家庭,众多家庭影响整个社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的效果。

在事故预防方面,我中队继续推进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着力落实20xx年交通事故黑点排查工作,推进道路建设和安全设施的完善汇报工作。另外,继续加强对车属单位的管理,尤其是泥头车的管理。今年以来,我中队民警已经和辖区数个工地有关部门签定交通安全责任状,并促请有关施工单位使用合法泥头车。

六、20xx年工作展望

1、深入开展文明交通“五进”宣传教育活动,扫除交通安全宣传盲区。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校、企活动,努力为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打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通过持久深入的宣传,强化社会各个层面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2、巩固公安队伍“三基”工程建设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五条禁令”,在队伍建设方面,以“科学发展观”为着力点,以警察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为载体,努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学习型、开拓型、服务型公安交警队伍,促进民警的工作作风和执法观念的进一步转变,打牢民警“执法为民”思想。

3、继续加强执勤形象岗金城岗的工作。进一步扩大执勤形象岗设置范围,规范民警执勤动作,使路口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体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队伍建设理念。

4、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加强源头管理,加强车辆、驾驶员管理,大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压事故,保畅通”为 立足点,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各项专项治理行动,实施畅通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全新的工作姿态,以更高的标准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全面提高科学交通管理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

最新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心得体会简短二

卖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为______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住址:

乙方: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心得体会简短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职工。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9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五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六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八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十九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三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四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第二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6)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生效。

劳动保障权益管理制度范本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七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

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第三章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

人单位的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

(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

(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一)阻挠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筹建工会的;

(二)无正当理由调动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

(三)劳动者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工会工作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属于本条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保障权益管理制度范本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 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25条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劳动保障权益管理制度范本篇4

(1)、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彬彬有礼、高效敏捷;

(2)、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工作区域保持良好端正的坐姿与站姿,无不雅姿态;

(4)、女性员工不得穿拖鞋、超短裙、露脐露背装、迷你短裤、过于暴露的吊带裙和无吊带低胸裙装;

(5)、男性员工不得穿拖鞋、背心、汗衫;

(6)、头发应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应遮住耳朵,长过衣领,不准留胡子。

(7)、接听电话应规范、简洁、用语礼貌,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给客户留下良好印象;

(8)、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公司”;

(9)、来电尽量在三声之内接听,通话完毕,道别后待对方挂断之后方可挂机;

(10)、办公区域内接听、拨打电话尽量控制音量,并注意语气文明,以免影响他人;

(11)、接听重要电话时,养成电话纪录的习惯;

(12)、同事不在时,代为接听工作电话,做好记录并及时转告;

(13)、严禁利用公司电话聊天、煲电话粥;

(14)、没按标准接听电话,每次扣1分;

(15)、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

(16)、工作结束后整理好桌面,将各类资料放入文件柜,妥善保管;

(17)、下班时要关好门窗,随手关好自己所辖范围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并切断电源;

(18)、保持工作区域内的安静无噪音,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19)、工作区域内不可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及会见、留宿亲友。

(20)、非工作要事,员工不得相互串岗、脱岗、打私人电话。

(21)、任何员工在公共区域内若发现废纸、脏物,都必须立即清理干净。

(22)、不可在公司内擅自贴标、涂改、搬移公司财物。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

(23)、上班后不允许吃早餐,化妆,需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最新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心得体会简短四

各位领导:

大家好!

据旗政府下发相关文件精神,一年来,我公司把依法治企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作为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提高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抓紧抓好,加强全员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形成了依法治企的法制氛围。我公司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企业制度建设

1、修订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我公司依据上级公司下发的文件精神重新修订了《苏右分公司服务规范制度》,并严格遵照章程实施公司各项活动。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公司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管理工作在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下进行。为此,我公司重新修订了《营业员日常管理制度》、《客户经理管理办法》、《员工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考核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都是经过全体员工反复讨论修订后并在例会提交通过后进行实施的,基本上实现了“以人为本”制度化管理。

二、完善管理体制

1、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根据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我分公司设置有综合部、市场部、客服部3个常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有员工活动室等公司等2个非常设性机构,与公司常规办公室合署办公。所有机构权利与责任对等,协调一致。

2、工作机制规范。

树立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新形象。我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把“艰苦创业、勤政廉洁、同心同德、追求卓越”作为班子建设的目标。企业管理总目标为:“满意100”。着重强调在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谋大事、促发展上下功夫。

三、规范业务活动

1、狠抓业务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信息产业部文件规定收取费用,无违规多收、错收用户费用现象,所有通话费用均按照国家规定收取。

2、狠抓员工管理工作。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引发《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向员工宣传法制教育理论,明确员工与公司双方责任,共同管好公司及员工,预防员工违法犯罪。

四、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政务公开

1、完善员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会组织制度,根据公司实际设立工会小组,制定了工会工作人员职责和行为规范,建立了重大问题经员工代表大会通过制度,对工会的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进行了规范。

2、坚持公司政务公开。凡是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基建招标、绩效评定、大宗采购、较大支出等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向员工公布,做到公开、透明。

3、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领导干部廉洁教育”活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工作知道意见》精神,将诚信守法、廉洁奉公的有关内容纳入公司考核体系,认真宣传相关普法知识内容,通过“崇廉憎腐”学习方式,净化员工心灵,使其树立“崇尚廉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开创者。

五、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1、我公司制定了依法治企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每位员工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宪法》、《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等,要求员工要有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工会不定期都组织教员工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开展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活动,并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四五“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等,增强了员工的法制观念,为全力推进依法治企奠定了良好基础。

2、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情感投入。公司领导班子重视凝聚力工程建设,根据“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原则,重点启动了员工互助学习活动,增强了公司员工工作和学习的凝聚力,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增添了不竭动力。

3、公司内部纠纷申诉和调解机构工作受到好评。公司工会为依法调解员工与员工、员工与领导之间的矛盾,特别设立了公司纠纷申诉和调解委员会。申诉和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多起小纠纷,经过调解,当事人愉快地达成了和解,促进了良好的企业作风的形成。

4、安全工作是公司工作的重点。本年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开展公司内部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公司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报告》等文件,公司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加大了宣传力度,在公司内醒目的地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办理了有关安全知识的板报,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反复排查公司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申了营业厅值班纪律,严格了门禁制度,切实保证员工的安全。

5、完善员工申诉制度。设立员工申诉箱,每天开箱阅处员工反映的各类问题。接受员工申诉,办公室及时安排有关部门会同年级组调查落实员工申诉情况,查证属实的,对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加强公司内部法制宣传工作

将法制学习列入公司重要的重要日常工作,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中心组学习和周例会平台,保证公司领导和员工法制学习制度得到落实。

八、加强依法治企工作的领导

用年轻领导、部门负责人时,把德才兼备、员工信得过的同志推荐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在培养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上都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的原则,在法治社会的今天,使每位领导不仅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养,更应具备正确理解和执行政策法规素养和较强的法律意识,练就了一支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勇挑重担,作风过硬的优秀中层管理队伍,为公司依法制企工作的推进起到领头雁的作用。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进一步落实“党的xx大”的重要思想,在上级公司的正确带领下,坚定信心,扎实开展依法治企工作,使我公司员工队伍素质得到提升,以实际行动创建精神文明企业,实现我公司“从优秀到卓越”的企业文化愿景。

最新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心得体会简短五

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家庭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附加盗窃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

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_________________

衣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床上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出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险人(即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基本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盗窃险(附加)责任

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保险费率

一、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基本险、附加险年保险费率均为2‰。

第七条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1年,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八条赔偿处理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六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险金额为限。

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单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险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当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最新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心得体会简短六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努力促进充分就业。

1.加快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步伐。继续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五大考评体系。要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深入开展“一镇一品”创业促就业活动。要在“海虞服装”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梅李经编”、“古里针织”等品牌,逐步形成就业创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双赢的良性机制。

2.健全区域间人才劳务合作交流机制。要密切关注和积极应对年末岁初的企业缺工现象,妥善解决好重点企业的用工难问题。要继续巩固已有的劳务合作伙伴,积极开辟新的劳务基地,更加注重对接性与匹配度,更好地满足企业需求。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区域间人才合作交流,使区域间人力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为区域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3.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加强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强化市场推荐服务,引导毕业生自主创业、异地就业和市场就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青年见习基地,大力开发见习岗位,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经验,实现就业;继续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工作,及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4.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举办好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特别是大型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要策划好、组织好各类特色招聘活动,做好市场统计分析供科学决策,打造一流的交流互动平台为企业与求职者牵线搭桥。同时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的引导、规范和管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积极构建公平和谐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为企业提供人才服务。

1.引进高层次人才。围绕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需要,以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为重点,以国际精英创新创业周活动为平台,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做好赴外招聘活动,宣传形象、介绍优惠政策,引进一线科技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

2.拓宽人才交流方式。建立海外人才网,开展市留学人员及博士联谊会的各项活动,凝聚人才,以才引才;加强与海外人才联络员的沟通和联系,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做好人才专项调查数据汇总工作,建立好高层次人才、籍旅外在外人才信息库,形成调研报告,储备丰富的人才资源。

3.继续加强专技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市专技类拔尖人才考核,和省级以上各类专家选拔和专项申报工作;推进资助项目成果转化,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落实好各类专家的相关待遇,提升高级专家在专技人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职称培训和职称评价,不断提升专技人员的业务素质,优化专技人才队伍层次结构。重点向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建筑业、医药化工等行业延伸、拓展。

4.进一步加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力度。力争新建省级站2家以上;积极开展博士后招收引进工作,着力推进新建和省级设站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全年新增进站博士后3名以上;优化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和服务,开展资助奖励及博士后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出站考评等活动,确保博士后科研顺利进行,为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优质服务。

5.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实力。要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培育和引进一大批能

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形成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开展高技能人才奖励、高级工培训资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继续发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选拔作用,举办全市规模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力争完成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以上150人。

6.不断拓展职业培训。积极开展公共实训基地申建工作,做好各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调研、规章制度制定和工作开展计划目标等工作;大力开发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数量和质量。

三、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契机,推进社会保险更好发展。

1.继续巩固城保扩面成果。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和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着力点,将本地户籍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覆盖面。继续以行政推动与宣传引导相结合为抓手,以政策驱动和服务带动为重点,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的主体功能,强化督促指导,有效推进农保转城保工作;要大力加强《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新条例的宣传,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以劳务派遣企业为重点,在外来务工人员参保上取得新突破。

2.完善医保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市职工医疗保险“五统一”的要求,做好本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完善衔接工作,确保至年底实现“五统一”相应目标要求。优化医保结算经办模式,减轻结算窗口压力,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更好贯彻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原则,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发挥更大作用。在医保定点单位中逐步推开信用等级评定,将信用等级与费用结算、稽核与日常管理紧密结合,调动定点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改进医疗救助办法,加大对特病、重病等大额医疗费用参保人员的救助力度,切实减轻参保职工负担。

3.健全工伤保险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出台的工伤保险新政策,按照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市工伤保险业务流程。继续推进生产性事故快速认定和劳动能力快速鉴定工作,畅通工伤待遇结付的绿色通道。坚持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加强与法院和市法制办沟通,尽量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不断提高工伤认定质量。完善工伤事故调解机制,加强与各镇劳动保障所和劳动监察仲裁部门配合,及时快速落实工伤待遇。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伤事故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努力消除工伤事故隐患。

4.健全退管工作长效机制。要在提高退休人员档案接收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根据退休人员特点和需要,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开展经常性文体活动和服务。以创建“退管示范社区”为载体,指导社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加强基础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就近、便捷的活动平台,更好地促进退休人员的身心健康。要不断总结和推广示范社区的典型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提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四、健全机制,确保劳动关系总体稳定。

1.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一体化信息系统资源,充实企业用工管理信息数据库内容,扩大网络化管理覆盖面。依托网格,以劳动用工管理薄弱、劳资关系矛盾突出、农民工用量大、生产环境差的非公有制企业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和帮助企业规范用工,切实提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全市经济运行和劳动关系运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6次。

2.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摸调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切实摸清和查明引起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原因和问题。继续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防止矛盾纠纷的

激化升级,要健全劳动关系监测协调站工作机制,发挥好职能作用,妥善调处各类简单纠纷。对重大疑难矛盾,要协调好相关部门,集中力量调处,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政策性破产等企业,要继续依法做好经济性裁员的指导工作,坚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确保劳动关系的平稳过渡。

3.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继续推进乡镇仲裁分庭建设,确保6个基层仲裁中心分庭全面运行,基本覆盖全市各镇及各经济板块。要健全完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劳动人事争议社会大调解体系。要对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进一步梳理办案流程,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做到裁审对接,力求裁审一致。

五、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突出能力建设主题,抓好公务员队伍建设。通过初任培训、跟踪考核、定期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以及201x年新录用公务员的转正定级工作;举办初任、青年公务员效能廉政、月末讲座等公务员专题培训,尝试开设网络课堂,开展拓展训练等形式让学员参与互动,并做好培训需求调研,不断增强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尝试建立公务员内部流动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

2.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按照的统一部署,完成首次岗位聘用及其审核备案和工资套改工作,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实施。在各事业单位以及人社部门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信息系统,建立起对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动态管理机制,并形成网上申报和审批的流程,增强管理的科学化和效能化。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平稳地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同时做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的相关工作。

3.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规范管理。改进和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不断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加大奖励力度,拟定《机关奖励综合管理意见》和《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意见》。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工作,定期对聘用制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新进人员、合同到期人员,及时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扫除聘用制工作的盲点;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开展调研,配合各系统绩效工资的相继出台,研究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以更好地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口。继续做好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工作。做好对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的指导监督工作和对市镇两级事业单位的招聘实施工作。在招考过程中不断探索考试的科学化、合理化,既能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又能让用人单位找到对口适用的人才。

六、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加强队伍活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机关公务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摆上议事日程。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和坚持学习日和学习登记制度,确保学习人员、时间、任务三落实,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既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又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力求使工作人员具备较全面的科学知识,高质量的办事水平。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明确调研目标,确定调研课题,并撰写有质量、有深度的调查报告,用以指导今后的工作。

2.加强务实型机关建设,转变工作职能,优化服务环节。要从维护大局出发,把执行法律和法规作为部门工作的“生命线”,把机关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要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要掌握好政策界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来开展机关的各项工作。

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持久地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国情,牢固树立勤俭建国、勤俭办事的思想,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励精图治,知难而进,自强不息的精神。

3.加强效能型机关建设,推行阳光行政,力求公开透明。所有行政事项,都要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标准、时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继续依托“一体化”信息系统,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实行网上办公,做到阳光行政;要强化基础数据管理。结合“一体化”信息系统二期项目的推进,组织力量集中对社保系统历史问题数据进行清理,确保相关权益纪录准确无误。推行身份证读卡器使用,提高基础数据输入准确性。

4.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基层难题。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努力为基层、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认真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当好“人民公仆”。克服“松、散、慢、粗”的不良作风,发扬“严、细、快、好”工作传统。

5.加强廉洁型机关建设,坚持秉公办事,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要廉洁奉公,洁身自好,不得假借领导或机关名义为自己和亲朋好友办私事,更不允许利用手中的办事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严以律己,管住自己,以实际行动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最新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心得体会简短七

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环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客观分析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现状,认清面临的形势,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实现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刚才,县环保局杨华对上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回顾总结了5年来执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情况,县政府对有关乡镇和单位进行了表彰,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县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五年来,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环保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理念,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一奋斗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有了新改善。全县通过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林业工程,努力构筑全县生态屏障,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扩展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总体生态环境状况好转。二是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了新成效。通过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项目顺利实施,大力削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纳雍二电厂于20xx年6建成脱硫设施投入运行并通过国家的验收;纳雍一电厂4x300mw机组脱硫设施今年年底前可投运1台;预计20xx年底纳雍发电厂脱硫设施可全部投入运行。按照国家有关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规定,加快了淘汰小炼铁等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取缔土法炼锌和炼铁,污染减排工作成效明显。三是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有了新改观。统一安排开展了三岔河流域纳雍段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对已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了清理,确保水质达标。四是环境执法监察水平有了新提高。通过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集中力量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了对重点区域、流域和重点行业以及环境敏感区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和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致力于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实现了全县空气、水环境和城乡生态环境质量的逐步好转。总之,过去5年全县环保工作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由于历史、自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县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保护任务依然很重。从目前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乡镇和个别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当发展经济与治理环境发生冲突时,个别地方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重局部、轻全局,对违法排污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对环境污染造成的后果还没有清醒的认识。二是总量控制任务艰巨。目前,我县二氧化硫、烟粉尘、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处于较高水平,完成“”削减目标压力大、困难多。三是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全县大气污染治理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业和生活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染明显增加,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及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已成为严重扰民因素,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群众投诉明显增多。四是环境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县城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场项目还处于争取立项阶段,城市生活垃圾缺乏综合利用,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难度大。五是监督执法力度不够。环保齐抓共管的局面还未真正形成,环保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相对落后,自动化监控程度还不高,很难保证从源头上遏制环境污染。

正确认识当前我县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是做好全县环保工作的关键。从上述情况看,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必须端正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大环保的观念,形成以下三个方面的共识:

第一,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命线。环境既是人类的生存地,也是人类的生命线。水、空气、土地、绿化等,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生态环境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现在,群众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对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几年来,全县关于环境问题的来信来访明显增多,由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大隐患。我们在发展经济、增加人民群众收入的同时,还要提供优良的生存空间,既要小康,更要健康。因此,一定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把环境保护这一得民心、顺民意的实事办好。

第二,保护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我们当前的中心任务,而发展生产力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环境质量关系到区域形象,关系到投资环境。作为一个“欠发达、欠开发”地方,我们面临着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处理好二者关系,事关广大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在,投资者关注的投资环境,已不仅仅是硬件上的指标,对环境指标方面也有更高、更细的要求,这直接关系到投资的吸引力。如果我们的生态环境搞不好,靠什么去聚集人气、留住人才?靠什么引进外来资金、加快发展?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我们的传统的煤电产业如果不及时注入环保理念,在经济竞争上就会受到限制。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头脑一定要清醒,眼光一定要放远,态度一定要坚决,真正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发展的第一立足点、第一增长点和第一竞争点,让环保意识贯穿于整个现代化建设的始终。

第三,保护环境就是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人类建设文明社会的象征和共同追求的目标。环境是不可逆转的资源,对环境造成一分污染,就要付出十倍甚至几十倍的代价,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努力去恢复。过去我们有些地方和企业急功近利,只算经济帐,不算社会效益帐,结果欠下了一屁股的环境帐。因此,在发展的指导思想上,我们要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正确把握好眼前利益和长期发展的关系,既要为今天的发展尽力,更要对明天的发展负责,自觉把环保纳入地方建设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把环保工作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

二、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积极推进全县生态环境建设

为保持全县经济、社会、环境、资源良性循环和协调发展,我们必须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推进环境保护,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千方百计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一是认真落实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将减排量与工程措施、结构调整和管理手段挂钩,将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测与减排数据核算挂钩,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与地方政府政绩挂钩,加强对减排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和监督检查,实行主要污染物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二是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切实加大对煤炭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削减工业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积极推广使用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放或零排放。要继续对排污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建材、采煤、洗煤等行业中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限期实现排污达标、循环用水,逾期不达标的要实施停产整顿或限产限排。督促纳雍发电总厂燃煤发电机组于20xx年前建设脱硫设施,已建成的烟气脱硫设施要确保正常运行。三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创新运营管理方式,尽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努力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到20xx年内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目前,要抓紧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确保污水处理费按标准征收到位。四是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目标,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依法停止供电。坚决防止以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形式新增落后生产能力,严防“两土”死灰复燃。五是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区工业污染源整治力度,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和噪声整治,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开展清洁能源建设,努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二)全力保障饮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坚决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部门联动机制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改善,逐步开展全县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调查及评估,根据供水方式因地制宜地确定保护方式和保护措施,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二是继续推进流域污染治理。着力抓好流域水污染整治,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实施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工业污染源的全面达标排放管理,对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治理无望的一律关闭取缔。

(三)大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要求,把好环境准入关。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将环保政策贯彻到引进项目的计划中,落实到项目建设的决策中。二是严格环评和“三同时”管理,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行业过快增长。同时,还要抓好“三同时”的验收,尽快扭转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前评价轻事后评估的局面。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环保部门的信息沟通,实行部门联动,把好准入关,对不符合环评批复条件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备案、核准和审批,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批准建设用地,工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电力部门不予供电,银行不予贷款。三是要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要挂牌督办,依法从严查处。

(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努力改变农村环境保护严重滞后的局面。一是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编制实施规划为龙头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研究、引进和发展适用于乡镇、农村的小型垃圾、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因地制宜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大力推广沼气、小水电等替代燃料,加快调整农村能源结构,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安全、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二是要大力推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三是要加强资源开发管理,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抓紧编制并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规划和大中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规划,防止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四是要继续推进生态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逐步推行矿山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努力完成营造林任务,力争全县森林覆盖率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五是要按照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区和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生态保护、建设与修复,积极探索加快建立合理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大力推进重点流域水土保持。六是要积极推进生态示范乡(镇)试点工作。七是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物种流失和外来物种入侵。八是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年度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五)认真开展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今年要完成数据收集、分析汇总等关键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普查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普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具体的普查人员身上。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当前,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完成入户调查任务,认真查清、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情况,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科学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准确、翔实、科学的环境基础信息。要以此次普查为契机,深化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改革,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不断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

三、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努力开创全县环保工作新局面

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惠及千家万户。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意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这项工作。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在当前新的形势下,要把环保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要定期研究本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针对环境变化的新趋势,及时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攻坚难度大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要把环境保护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环境能力建设,将环保投入列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保证环保投入增长幅度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等的投入。

二是要严格目标管理。环境污染的主要责任在地方,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层层建立环境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环境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制度。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环保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的要求,逐项细化,抓好落实。要建立综合决策机制,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统筹考虑、综合决策,避免在环境问题上的决策失误,把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稳定良好的环境承载和永续利用的资源支持基础之上。

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环保部门作为县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和执法部门,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加强宏观管理,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划和计划,依法督促各有关部门把环境保护的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解决好有人办事、有条件办事、有钱办事和有能力办事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多种检查手段和检查形式,及时发现和查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努力提高环保工作水平。对治污设施不达标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建设项目未报先建,尤其是擅自上有污染的项目,该停的要停,该关的要关;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单位,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全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各自范围内的环保工作,与环保部门加强协调和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要着力做好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泛、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加强信息沟通,保证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群众性环保工作的浓厚范围。

同志们,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党的xx大把环境保护摆上了重要战略位置,将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更高要求。国务院的机构改革将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这充分说明了环保工作的地位在提高,责任在增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对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既要立足当前,做好20xx年工作,又要着眼长远,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的环保工作,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努力开创新时期环保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新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心得体会简短八

20__年,社会保障审计处围绕“发展、改革、安全、绩效”目标,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进一步创新审计理念、组织模式和技术方法,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创新转型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上述要求,20__年度社会保障审计处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如下: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推动国家和本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推动改革创新。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审计。推动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公共资金安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推动完善政府性基金管理,提高基金管理绩效和水平。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和监督,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行为,保障基金安全完整和运行效益,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审计。揭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支出及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促进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六)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推动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绩效。

(七)部门(单位)决算草案审计。加强和完善决算管理,促进提高部门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

(八)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促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建设项目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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