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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监督方案范文(模板16篇)

时间:2020-08-02 15: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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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监督方案范文(模板16篇)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示范企业、示范基地(个数)。

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次数)。

反不正当竞争立案及案件查处情况立案数(件)。

结案数(件)。

案值(万元)。

罚没金额(万元)。

一、消防安全灭火基本常识。

1、隔离法:这是一种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减少空气中氧气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3、冷却法:用水或其他灭火剂喷射到燃烧物上,将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迫使物质燃烧停止;或将水和灭火剂喷洒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温度,避免火情扩大。

4、对轻微的火情紧急应付措施:

形成火灾的,应及时报警。对突然发生的比较轻微的火情,同学们也应掌握简便易行的,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木头、纸张、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扑灭。

(2)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可以有效地灭火。

(3)用扫帚、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

(4)油类、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扑救,可用沙土或浸湿的棉被迅速覆盖。

(5)煤气起火,可用湿毛巾盖住火点,迅速切断气源。

(6)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也不可用潮湿的物品捂盖。水是导体,这样做会发生触电。正确的方法是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7)有条件的,还可以学习一些简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消防监督管理,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内容之一。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主要管理措施:对各部门、各单位和居民住宅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各项任务落实,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我镇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委办印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浏办发〔〕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充分认识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深刻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严肃换届风气,严明换届纪律,坚决整治不正之风,以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保证换届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深入抓好学习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

1.开展专题学习。3月底至4月中旬,镇党委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认真学习换届政策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换届纪律“九严禁”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开展警示教育。4月上旬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换届相关人员认真组织观看关于__衡阳破坏选举案件专题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汲取深刻教训,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真正把“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要求落到实处。

3.开展谈心活动。4月23日前,镇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及拟提拔考察对象进一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将有关换届风气工作要求作为重要内容,提高遵守换届纪律的自觉性。

(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换届各个环节。聘请换届风气监督员。聘请市纪检监察员易洪斌,老干部李秋玲、刘守美,市人大代表唐孝思担任换届风气监督员,全面了解换届风气情况,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落实会风会纪的各项要求,及时发现和掌握违反纪律、风气不正的线索和问题,督查整改到位。

(三)严厉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1.畅通监督渠道。利用“12380”电话、信访和短信“三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全面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

2.落实立项专办制度。镇纪委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接到一件立项专办一件,优先办理、快查快结。

3.建立快速查核机制。镇纪委、组织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及时查处,并按要求接到举报后在2小时之内拿出处置意见按程序上报,一般性问题当天查核办结,情况较为复杂的原则上在3日内查核办结。

(四)着力强化舆论引导。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换届有关政策和纪律规定,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采取张贴宣传资料、编辑短信、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是“九严禁”纪律要求,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使换届纪律进社区、进村组,在全镇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换届准备阶段(4月18日至25日)。

1.全面安排部署。镇党委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对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提出要求,进行部署。镇纪委制定换届监督工作方案,将责任分解落实。

2.开展承诺活动。结合换届纪律学习教育,根据参与换届工作各类主体的特点,全面开展承诺活动,分别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拟提拔对象和新进人选要围绕严守换届纪律分别进行承诺,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3.强化纪律教育。在召开党代表选举推荐时,将中央“九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印发至每一位参加党代表推荐的人员,并组织专题学习。

4.接受监督举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反应,快查快结。

5.聘请镇换届风气监督员。聘请市纪检监察员易洪斌,老干部李秋玲、刘守美,市人大代表唐孝思担任镇换届风气监督员,全面了解换届风气情况。

第二阶段:换届会议期间(4月25日至28日)。

1.重申纪律要求。在下发党代会会议通知时,将“九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一并印发至所有代表和委员。在党员大会或预备会议上,组织代表、委员集中学习换届纪律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代表、委员作出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

2.进行现场督导。镇换届风气监督员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报送信息。

第三阶段:换届工作结束后(4月29日至30日)。

统计表,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机构。成立镇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全镇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统筹总揽、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雷义任组长,张昆池、张辉暑任副组长,镇纪委、组织、政法综治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镇纪检监察室。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党委担负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镇纪委担负监督责任;镇组织担负直接责任;镇政法综治担负维护社会稳定和换届工作安全责任;各党(总)支部书记担负本支部换届选举风气监督直接责任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机关、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现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1、明确责任分工。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承担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责任,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提负起维护分管领域换届纪律的政治责任。乡纪委对换届中违反纪律问题进行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各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责任。党委、党支部要成立以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方案,建立换届风气监督队伍,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一项关键举措。要加强考核,把换届风气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换届风气好的予以表扬,对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等问题的,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3、深入学习。各党组织要组织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中央“9个严禁、9个一律”和省委“六个坚决查处”的纪律要求、干部选拨任用、换届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认真组织观看、学习“一片一书”,一片:即中组部摄制的警示教育片《镜鉴——湖南衡阳、南充“两案”警示录》,做到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同志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的人员必看、‘两代表一委员’必看“四必看”。一书:即中组部编辑的《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扎实开展换届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细化纪律要求,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4、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手机信息平台、标语、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广泛运用问卷调查、发放资料、进村入户等宣传形式,深入宣传换届工作,讲解换届知识和纪律规定,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各支部要采取悬挂标语、制作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

5、做好严守换届纪律承诺。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向县委、向乡党委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向县委、乡党委郑重承诺,并交县委组织部、乡党政办备案。

6、开展谈心谈话。党委、党支部要与领导班子成员、社干部、党小组组长普遍进行一次以严肃换届纪律为重要内容的谈心谈话。在换届考察人选产生和选举中,党委、党支部要有针对性地与有关重点对象谈话。通过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严明纪律要求,及时正确引导,督促他们带头严守换届纪律。

7、开展问卷调查。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对领导干部知晓和执行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附件1),调查问卷与民主推荐票同步下发和收回。对换届知晓率低于95%的,要督促加强学习宣传。对问卷调查中反映领导干部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要结合谈话推荐、考察等方式及时调查核实。

8、搞好换届风气测评。党组织在召开党代会、人代会、党员大会时,要一并发放“换届风气测评表”(附件2),请他们对本地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会议结束前,对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和原始测评表送乡党政办。

9、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宣传县纪委“12388”、县委组织部“12380”换届风气监督举报电话。

10、加强舆情监控。建立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重点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部门迅速依法处理,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11、加强督导工作。乡党委成立换届督导工作组,并派出督导组,对各支部执行换届工作政策和纪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换届风气测评等工作。

12、建立违反换届纪律快查机制。乡纪委将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快速查核组,对换届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进行快速查处,一查到底。

13、强化信息沟通。党委、支部对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检查,有总结报告。各项工作的登记表和工作动态情况应即时按要求向县委组织部、向乡党政办报送。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内容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为落脚点,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健全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主要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规范民主评议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推动乡村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及工作定位。

主要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每半年至少报告一次工作。其成员列席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有权了解村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章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落实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民主理财情况、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执行情况、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行任职及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村集体财务收支凭证等,必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入账。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得随意干预村“两委”的日常工作。

工作定位: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地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委会也要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二)职数设置。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三人(单数)组成,其中应有具备一定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三)候选人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较高的群众威望,有被选举权和选举权的本村村民;(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了解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涉农政策,又一定的协调议事能力;(3)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有效监督;(4)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热心于公益事业;(5)候选人中要有具备财会知识的人员,以便于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监委会成员候选人:

(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2)受到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4)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5)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拖欠村集体资金或非法侵占村集体资产的;(7)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正在立案的。

村务监督机构实行回避制度: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包括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会计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鼓励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通过民主推选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一般由不是村委会成员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可以连选连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届期与村民委员会届期相同。对不履行职责、不发挥作用的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可由村党组织予以批评教育,也可由村民代表会议予以罢免。村民监督机构成员因职务终止或者其他原因出缺的,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可按照原推选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或者补选。新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务监督机构任期届满时止。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试点工作从9月10日起至9月15日)。

(一)建立组织机构。村党支部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室,加强对推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二)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全镇《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推选工作方案,明确职数结构、资格条件、提名方式、选举方法、工作程序等内容。

(三)加强业务培训。村党支部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重点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指导村务监督委员成员推选、妥善应对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做好宣传动员。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媒介,宣传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精神要求,宣传搞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第一批9月16日起至9月30日)。

(一)推选候选人。

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具体推选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2、确定参加会议人员。将村民代表等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登记,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参加推选会议的人员名单要在推选的前5天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确定候选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条件、职数和差额选举要求,充分酝酿后提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正式人选。正式候选人应当多于应选人数的20%。

4、候选人资格审查。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对提名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村党支部、村委会初审的人员名单应当报镇党委等有关部门审核、考察后,由镇党委批准。

5、公示、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后,应当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正式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7天前张榜公布,并接受群众监督。

(二)投票选举。

1、推选大会由村委会主任主持。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始得当选。

2、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过半数者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当选名额不足,举行第二次选举,以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不得少于参加投票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举产生后,设主任1名,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

4、镇党委将选派党政班子人员参与选举大会,并实施全程监督。投票结束后,应当进行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备案。

第三阶段为建章立制阶段(第一批9月30日起至9月10日)。

第四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第一批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

11月底前,全镇推选结束后,采取村自查、镇普查、区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1)村务监督委员会整体素质是否达到标准,人数是否符合要求;(2)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3)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整个推选工作由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村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负责人的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在10月上旬前完成。

(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镇纪检监察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全程跟踪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有关的问题;镇组织部门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镇经管站将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专业指导,强化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查监督。

(三)严肃法纪,维护稳定。推选期间,特别容易引发各种不稳定因素。要重视排查和解决影响推选工作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对因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得力,或违规操作,引发群众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内容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为落脚点,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健全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主要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规范民主评议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推动乡村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及工作定位。

主要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每半年至少报告一次工作。其成员列席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有权了解村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章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落实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民主理财情况、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执行情况、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行任职及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村集体财务收支凭证等,必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入账。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得随意干预村“两委”的日常工作。

工作定位: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地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委会也要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二)职数设置。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三人(单数)组成,其中应有具备一定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三)候选人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较高的群众威望,有被选举权和选举权的本村村民;(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了解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涉农政策,又一定的协调议事能力;(3)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有效监督;(4)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热心于公益事业;(5)候选人中要有具备财会知识的人员,以便于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监委会成员候选人:

(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2)受到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4)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5)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拖欠村集体资金或非法侵占村集体资产的;(7)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正在立案的。

村务监督机构实行回避制度: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包括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会计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鼓励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通过民主推选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一般由不是村委会成员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可以连选连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届期与村民委员会届期相同。对不履行职责、不发挥作用的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可由村党组织予以批评教育,也可由村民代表会议予以罢免。村民监督机构成员因职务终止或者其他原因出缺的,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可按照原推选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或者补选。新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务监督机构任期届满时止。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试点工作从9月10日起至9月15日)。

(一)建立组织机构。村党支部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室,加强对推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二)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全镇《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推选工作方案,明确职数结构、资格条件、提名方式、选举方法、工作程序等内容。

(三)加强业务培训。村党支部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重点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指导村务监督委员成员推选、妥善应对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做好宣传动员。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媒介,宣传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精神要求,宣传搞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第一批9月16日起至9月30日)。

(一)推选候选人。

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具体推选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2、确定参加会议人员。将村民代表等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登记,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参加推选会议的人员名单要在推选的前5天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确定候选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条件、职数和差额选举要求,充分酝酿后提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正式人选。正式候选人应当多于应选人数的20%。

4、候选人资格审查。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当对提名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村党支部、村委会初审的人员名单应当报镇党委等有关部门审核、考察后,由镇党委批准。

5、公示、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后,应当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正式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7天前张榜公布,并接受群众监督。

(二)投票选举。

1、推选大会由村委会主任主持。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始得当选。

2、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过半数者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当选名额不足,举行第二次选举,以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不得少于参加投票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举产生后,设主任1名,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

4、镇党委将选派党政班子人员参与选举大会,并实施全程监督。投票结束后,应当进行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备案。

第三阶段为建章立制阶段(第一批9月30日起至9月10日)。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镇党委、政府要指导和帮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各乡镇应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选举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去民政局备案。

第四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第一批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

11月底前,全镇推选结束后,采取村自查、镇普查、区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1)村务监督委员会整体素质是否达到标准,人数是否符合要求;(2)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3)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整个推选工作由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村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负责人的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在10月上旬前完成。

(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镇纪检监察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全程跟踪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有关的问题;镇组织部门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镇经管站将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专业指导,强化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查监督。

(三)严肃法纪,维护稳定。推选期间,特别容易引发各种不稳定因素。要重视排查和解决影响推选工作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对因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得力,或违规操作,引发群众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一、评价范围。

根据《x局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分为自我评价和独立评价两部分,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照此原则进行。

二、工作任务。

本次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层面的评价工作。

在单位层面,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从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在业务层面,对为确保工作目标、工作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法合规目标等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实现所设置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评价。

对单位层面的控制是否有效为主线,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对主要业务活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评价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是否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涵盖了单位层面的风险和所有重要的业务流程层面的风险。

2.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的方法是否适当,内部控制建设的时间进度安排是否科学、阶段性工作要求是否合理。

3.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组织是否有效,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和授权是否合理。

4.被评价单位是否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并上报有关自查报告。

5.被评价单位是否建立有利于促进内部控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问题整改的机制。

6.被评价单位在评价期间是否出现过重大风险事故等。

三、主要工作流程。

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由所属各单位按照局统一安排,自行开展。内控评价股室制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根据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启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下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表。各相关股室接到自我评价表后,按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相关要求,成立自我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部门进行自我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内控工作小组汇总,内控评价工作组将对各单位的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分析和审核,并报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

2.内部控制独立评价。

内部控制独立评价,由教体局内控评价工作组综合运用访谈、测试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对各相关部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局内控评价工作组对现场各小组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初步确认综合独立评价结果,报经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同时结合提出的内控缺陷整改建议,组织内部控制缺陷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

内控评价工作小组在协调各相关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及内控评价工作组完成独立测试工作后,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形成书面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呈交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

四、进度安排。

本次评价工作的前期准备阶段从10月23日至11月10日,自我评价阶段预计从11月13日至12月1日,独立评价现场测试阶段预计从12月4日至1月26日,自我评价结果的分析和审定预计从1月29日至2月14日;汇总评价阶段预计从2月22日至3月2日,自我评价结果的汇报、审批、反馈和出具报告预计从3月5日至3月15日。

本文简要的从三个方面对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进行分析:首先介绍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性及重要意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客观需要,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三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其次罗列出现阶段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监督作用存在的六个问题:一是选合适的人的问题,二是监督走过场的问题,三是成员不愿监督的问题,四是成员不敢监督的问题,五是成员不会监督的问题,六是成员监督不作为问题;最后提出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制度:一是规范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运行保障机制,三是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文章的结尾提出了三点建议:注意协调好村级各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注意处理好自主运行与联动保障的关系,确保形成监督合力,注意处理好拓面与提质的关系,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正文: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是对村民自治制度的有效完善和补充,能够把村民意志和党的意图有机结合,形成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良好机制。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和农村民主监督的无缝对接。实现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力量的延伸和职能全覆盖,实现惩防体系在农村延伸,努力增强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执政为民和勤廉从政意识,进一步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有力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我县于6月开始全面启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全县21个乡镇区于2月底通过“两推一选”的工作方式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近一年工作的开展,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及运行有了初步的认识,现浅析如下:

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全局,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农业经营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动,乡村治理机制也在发生深刻变革,农村出现许多的新情况,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有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作用发挥的不好,缺少凝聚力和战斗力;少数领导干部重视不够,抓得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不明、执行不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把纪委的监督作用延伸到基层,延伸到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也是对于落实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和重大措施,确保农村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客观需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目前,我县有21个乡镇党委,365个村党组织。近年来,县委高度重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从总体上说,全县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些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既是联络和协调员,承担着为村民答疑解惑、消除村民对‘村官’和村务的误解责任,又要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搭建起干群对话的平台和桥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化解矛盾和问题,将矛盾消灭在基层,避免越级访和集体访,才能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带领农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锋模范,切实抓紧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紧密联系、互为作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更加自觉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有利于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树立良好的作风,以好的党风政风带动乡风,促进乡风更加文明、健康发展;有利于培养农村基层干部民主法治意识,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我县农村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四大一强”的新情况,新特点。“四大”,就是经过乡镇区划调整,乡镇的规模变大,可控制的经济收入增大,建设投入加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涉及的领域扩大;“一强”,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同时,在农村的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在乡镇、村换届选举、财务和资产管理、资源开发等过程中出现了少数违规违纪、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问题。近两年来,县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以来,全县在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中共查处涉及“三资”的违法违纪案件6件,涉及农村集体“三资”90万元,对6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其中,对于河溜街西村违规处置村集体资源案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新形势、新情况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和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村级成立相应的监督机构,监督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其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民主法制意识,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形成农村稳定和谐发展的局面。

(一)选合适的人的问题。从当前的实施过程来看,部分村在选举监委会成员的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村两委直接介入选举或者利用两委权力间接介入选举,导致“民选变官定”的事情发生。被选出的对象分两类,一种是和村长村支书关系相当好的村民或者村干部的亲属,另一种是村内老实巴交的农民,不敢管事的,即“容易村干部摆布的”。

(二)监督走过场的问题。村务监督在部分村干部和基层干部眼里是一项“不得不”执行的政策,出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工作方式、工作习惯或者某种担心,他们并不真的想设置监督委员会,所以采取走过场的形式。在部分村干部的“暗箱操作”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力实际为村书记掌控,对村干部的监督在事实上成为了村党支部的自我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蜕变为村决策、管理机构的附庸,站到了群众的对立面去了。

(三)成员不愿监督的问题。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后,有些成员产生了打退堂鼓的念头,不愿担任起职责做好监督工作,主要因素有:怕耽误时间影响挣钱;怕找麻烦结冤家;怕工作不力自找麻烦;心里没底缺乏信心,既没法向群众交代,也不好向上级交代。

(四)成员不敢监督的问题。部分监委会成员在心里愿意监督,但实际工作中却蹑手蹑脚,不敢监督,主要原因有:面对两家班子,力量抗衡不起,怕干部不理解得罪干部,怕惹恼群众乡亲埋怨,最后招来报复,得不偿失。

(五)成员不会监督的问题。一方面,监委会成员对村经济财务、政策精神、村集体项目等重大事项不了解,对监督的重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不明确,缺少相关业务知识而导致不会监督。另一方面,现行的村务监督制度未能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监督的运作程序和工作制度作出具体而详细的安排,监督工作随意性大,导致监委会成员不会监督。

(六)成员监督不作为问题。部分监委会成员职责意识不强,由于怕担负监督风险,或者怕破坏与村干部的私交,得罪村里一部分人,对某些有损群众利益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存在监督不作为的现象。

积极完善,优化制度“粘合剂”。一是规范工作机制。下发工作意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程序、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如:村监委工作运转制度、村监委履职保障制度、村监委指导工作联系制度、村监委与村“两委”工作分歧预防和矛盾化解机制、村监委工作会议记录制度、村监委工作月报告制度、村监委会自身制约机制等,不断规范村监委运作。二是强化运行保障机制。办公场所方面,要求村监委有专门的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购置专门的办公设备;履职支持方面,村监委在难以有效监督时,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三是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建立起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奖罚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干好干坏一个样,监督小组成员因此没有压力,缺乏责任心、影响了村务监督的效果。因此,根据履职情况兑现奖罚,是调动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手段。村民代表会议半年或年度应安排听取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监督工作进行评议。例如,福建光泽县采取对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误工补贴和考评奖惩相结合的办法,由镇纪委每年按考评细则对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检查考评,年终通过镇党委组织的“廉政盘点”和村民代表大会,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双重评议和考评,与村两委干部的履职考评同步进行,对履行监督到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监督不到位的建议村民代表大会给予罢免和调整。

规范的运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对顺利开展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浙江建德市出台制度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定位、运行机制、考核办法、保障措施等;建立监督立项、集体决策、工作通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陕西渭南市按照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的要求,对村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其运作程序设为:负责搜集整理村民对村委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设立台账,逐项登记,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村民意见或建议;由监委会主任向村委会提交村民意见建议;监委会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对村两委会议制定的工作意见或安排提出意见或建议;向村民及时反馈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措施,并做好相关措施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重点对村务公开内容、村级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村干部廉政勤政情况等进行监督,财务收支、财产变更等事项经监委会讨论决定盖章方可执行;对村委会不合理的决策及村级重大问题,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公开表决。

实践证明,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将坚持好的做法,不断完善提高,努力取得新成效。

(一)注意协调好村级各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作用。一是处理好与村两委关系。村民监督委员会必须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既要监督村两委,又要配合村两委做好工作,要做到尽责不添乱,监督不越位。村两委要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要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处理好与两个监督小组的关系。村民监督委员会是在原有两个监督小组功能的基础上,对村务及村干部的公、勤、廉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监督,监督功能更加齐全,监督效果更加明显。

(二)注意处理好自主运行与联动保障的关系,确保形成监督合力。首先,要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主观能动性。村民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群众性的自治监督机构,行使相对独立的监督权,必须完善制度,提高监督能力,实现监督的自主运行。同时县、乡镇必须建立“直通热线”和县农村案件查办联席会议等保障机制,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这样,才能使监督形成合力。

(三)注意处理好拓面与提质的关系,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要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村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不搞“一刀切”。同时要建立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通过建立监督员预警机制等一系列规范监督措施,加大对监督员的培训力度,提升监督员自身能力,进而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整体监督水平的提高。

根据其他地方的成功范例证明,村民监督委员会深受群众拥护支持,也得到广大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并且也成为我县基层组织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县阳光办将坚持好的做法,不断完善提高,努力取得新成效。

小学教师监督方案篇九

没有一个冬天不会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定领导下,中国民族历史上哪怕经历再多坎坷磨难,也绝不会倒下,决不会丧失信心和信仰。

——许志慧。

的春节,一场悄无声息的硝烟逐渐在人们的生活中浮现,这段时间,“武汉华南海鲜市场”、“武汉不明原因肺炎”席卷着我们的生活。在层层拨云见日后,我们对未知逐渐变为已知,中共中央迅速成立疫情领导小组,孙春兰副总理亲自在汉指挥安排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作为一名湖北学子,在长达两个月的战役关键时期,我选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参与这场战役之中。志愿者服务既能够锻炼自己各方面的工作能力,又是一个很好的学***台,作为大学生更应充分利用各种可以学习的资源,不断完善自己,回馈社会,反哺母校的精心培养。

什么是初心使命?什么是责任担当?网络上流传的很火的例子如是说,十七年前被保护的那批90后,如今备上装备来保护世界。疫情防控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实战检验,也是广大青年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

情防控知识。

我们耐心进行劝导,尤其是中老年群众,劝其待在家中,有生活必需品可随时向社区反应,尽可能满足社区群众的需求。还有一项重要工作是社区每天的全面消毒,穿戴上简单的“塑料雨衣”,戴上一次性手套,背上消毒箱,每栋每层进行消毒。偶尔会听到社区邻居几句夸赞,辛苦你们志愿者了!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就如同加入少先队时,能参加党课学习时的心境一般。马克思说劳动创造价值,在劳动中体现自己的价值。在防疫取得阶段性胜利时,市委组织部安排进行明察暗访,志愿者对社区每户进行电话访问,询问社区是否尽职尽责入户、电话排查,是否询问身体状况,家中是否有从鄂返回人员。电话那头,社区群众一致好评,连声道谢致敬。

参与此次疫情防控,几位年长的共产党员更是我学习榜样,他们是最美逆行者,凡事冲锋在前,积极解决社区群众困难之处,积极向上级领导请示,协调群众需求工作。切实响应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号召,彰显党的光辉,温暖党的力量。

我们忘不掉一个个逆行身影,逆流而上亦纷纷请战,是抢抓疫情防控关键节点是职责所在。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众志成城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在疫情面前不退缩,在关键时刻冲在前逆向而行,不惜代价防控疫情不避艰辛,用实际行动诠释祖国人的初心。用铁肩扛起使命,我们就一定能战胜病毒。

此次疫情尚未完全结束,国内本土病例得到了极大的控制,但国外形势依旧十分严峻,全球累计超过***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国内国外面政治领导人面对疫情时采取的措施和发表的言论,我切实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伟大之处,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之处,能够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

,习总书记记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时发表的讲话仍印刻在脑海,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应努力为国家疫情防控斗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拥有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成为未来的主人,才能无愧社会主义接班人之称,祖国未来花朵之称。

小学教师监督方案篇十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下达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局)制定了本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以专项为主轴。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由六个专项组成,涵盖各重大节日、网络订餐及学校食堂、流通环节专项、食用农产品专项、餐饮环节、生产环节(小作坊)等六个专项。

(二)以问题为导向。注重民生热点、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抽检,以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生物毒素污染、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指标,以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抽检。

(三)靶向性原则。紧盯重大节日,突出季节性食品问题并结合往年抽检合格率低、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适当调整抽检任务,以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提高问题发现率。

(四)减批加项原则。在抽检经费不变的情况下,总结分析去年的抽检工作情况,抽检批次有所减少,抽检项目适当增加,更能有的放矢地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五)抽检与监管相结合原则。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及《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抽检,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投诉举报、舆情热点、快检不合格样品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专项抽检工作,做到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信息互联共享,检管联动。

二、抽检任务安排。

生产环节抽检的样品主要在生产环节购买,要优先覆盖本辖区在产食品获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生产环节不能满足抽样要求或未抽到样品,可在流通环节补充抽取。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检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15天完成抽检工作。流通环节抽样应涵盖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重点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等区域抽检。餐饮环节要以辖区大中型酒店、大中小学校食堂(含幼儿园)、托幼机构食堂和校园周边200米内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不同业态为主,同时兼顾现制现售、小型餐饮服务。样品包括餐饮服务单位自制餐饮食品(含煎炸过程用油)、复用餐具以及网络销售的食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用农产品及各类预包装食品、食品原材料。

种类包括特殊膳食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大类。抽检项目要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重点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项目。具体抽检食品种类、批次、项目详见附件。

全年抽检任务根据区局的安排,各基层所积极配合区局完成实时抽检任务。

结合区局的专项检查工作、舆情监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元旦、春节“两节”等临时性任务,计划开展应急专项监督抽检,抽检品种、检验项目以及抽查方案待定。

三、组织实施。

区级抽检任务由消费权益保护股拟定各环节的抽检品种、检测项目、批次数等内容、负责抽检方案的制定综合协调、结果汇总、数据分析报送,各基层所负责积极配合并组织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置核查。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所要高度重视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积极配合区局开展的应急抽检、专项抽检和风险性监测抽检,特别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的“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的规定要求。

参与抽检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计划及安排,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停止承检工作,并视情形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食品检验资质。

小学教师监督方案篇十一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兽医工作“改革、发展、提升”的要求,通过推进依法行政,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监管,严查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在全国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到位、规章制度完善、队伍素质合格、执法手段完备、执法行为规范等目标和任务,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保证“两会”和奥运会期间动物产品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按照《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15号)和《农业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农医发[]19号)等有关规定,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要做到机构名称统一,执法主体资格独立;职能配置规范,职责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到位,工作运转有序。要通过改革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能力建设,依法履行政府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能。

(二)完善动物卫生监督规章制度。制定颁布《动物防疫法》配套规章、管理制度、规程标准、操作规范,统一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证章及标志。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梳理本省(区、市)已经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做好制(修)定工作,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按照推进官方兽医制度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完成现有“两员”(动物检疫员、动物防疫监督员)摸底调查、清理、整顿以及身份确认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要求,建立科学高效的检疫工作秩序。

(四)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创新和完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模式和制度,规范产地检疫出证行为,严格屠宰检疫及病害(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监督检查、活禽市场流通监管。加大对养殖场养殖档案管理、牲畜耳标佩戴、耳标生产质量等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五)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省级动物卫生监督网建设,构建全国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协作平台。建立省际和区域间监管协作机制,实行动物卫生监督联防联动。规范信息上报、监督管理档案以及内部管理档案工作,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动态化、网络化管理。科学制定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标准,提高执法装备水平。

四、进度安排。

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时间为1-12月。其中,1-3月为部署启动阶段,4-9月为实施推进阶段,10-12月为考核。

总结。

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组织制定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和各省(区、市)实施方案,以适当形式进行全面部署。完成《动物防疫法》配套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制(修)定工作,制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考核细则(具体方案另行通知)。请各省(区、市)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近年来我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于2月底前报送我部兽医局,并抄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实施推进阶段。各省(区、市)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各项活动,分阶段、有步骤、有重点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难点、焦点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和提高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总结阶段。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考核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各省(区、市)要在10月份按照我部要求开展自查。11-12月,我部组织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省进行考核,对检查结果进行全国通报,并做好总结和整改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由农业部兽医局负责。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严格督促检查。为保证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取得实效,我部和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在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出现的偏差和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

小学教师监督方案篇十二

(一)检查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应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按规定存档并上传监管数据平台。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下达警告或限期整改,到期后跟踪检查。对生产假劣药品、擅自更改生产工艺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三)督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组织生产,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小学教师监督方案篇十三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纪委监委“持续发力精准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学校纪委制定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6月20日之前完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

1.单位自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要切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内部自查机制形成常态化,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内部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自查及整改台账,重点加强对报销流程、报销凭证等材料的审核把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履职尽责,确保内部自查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协助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主体责任落实落细。6月20日之前将单位自查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报校纪委(办公楼516室)。

2.定期抽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结合工作实际,成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访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着眼精准发现问题,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成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如在内部自查已查出并开展整改,将视情况从轻处置;对于各单位未自查出来且工作流于形式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1.查问题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看是否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制度制定不完善和再次出现同类情况等问题。

2.查财务账目,看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积少成多虚列项目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用于日常违规开支问题;看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收送“定制酒”、“天价烟”等名贵特产问题;看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3.查实物资料,看是否存在以办公用品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合规名义冲抵报销违规开支问题。

4.查经费往来,看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经费开支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平账。

5.查吃喝接待,看是否存在私客公请、不吃公款吃老板和超标准接待、接待手续不规范以及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

6.查办公用房和公车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

7.查出国(境),看是否存在虚构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借公务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以及超预算违规出国(境)等问题。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2.各单位纪检委员要履行好监督职责,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往深里抓、实里做,在新起点上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不断深化。

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将按程序办理,并进行通报,对查实的典型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4.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检查情况定期进行分析研判,视情况召开综合监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专题通报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落细。

小学教师监督方案篇十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负责人: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人: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负责人:

4.后勤部:负责公司厂区生产区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每天清洁消毒工作;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负责人:。

三.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小学教师监督方案篇十五

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包材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

(一)核对证照、批件和执行标准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各种变更情况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二)人员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关键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类实际操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调阅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必要时可要求实际操作。

(三)生产车间(生产线)和仓储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新增、改扩建情况。检查硬件设施是否配套适用,关键变更是否备案,各种确认、验证是否开展,相应研究进展情况,相应制度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查看生产(试生产)、出入库数据,核实物料特别是价格较高物料的投料情况。

(四)拟建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难点。

(五)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查看质量体系组织建设是否健全,能否有效运行,重点关注质量保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管理职责是否明确,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正确无误,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发运,是否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和adr监测上报组织;质量控制系统是否能够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小学教师监督方案篇十六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和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

(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

(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和行政村;基层干部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群众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群众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按《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条:镇机关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不正之风。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五)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和荒地、荒滩等资源;

(二)违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或建设;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

(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八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三)在政府拨付和理解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力;

(三)阻挠、干扰经济职责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目无法纪、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正之风。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带给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镇党委政府或者根据职责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镇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纪依法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上级监督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监督检查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曝光等;

(四)召开座谈会;

(五)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明察暗访或者走访调研;

(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个性重要问题的了解,能够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三)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办法的状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基础组织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被监督检查对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被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违反廉洁履职规定,严重影响工作的问题;

(四)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预警提示,纠正、消除潜在风险;

(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年度监督检查状况构成报告上报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资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果按照组织程序反馈给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被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镇机关、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职责追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职责追究。

第二十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党组织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罢免或处理。

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基层干部违反本办法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群众或者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上述条款处理的,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

第三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办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十一条:镇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调查认为需要实施职责追究的,按有关程序报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具体实施。

第三十二条:处理决定执行状况及相关材料应在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15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并做出结论。申诉期内,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实施职责追究的状况应载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新甸铺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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