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萨嘎达瓦”和“六·一”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区阿里地区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兽药监察所结合工作实际,于5月22日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场等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
通过明确目标,落实畜(禽)养殖场监管责任。对畜禽养殖场、养殖户进行严格调查核实,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要求畜禽养殖场(户)防疫档案健全、实行规范化养殖;通过建立养殖档案,规范畜(禽)养殖场管理,准确掌握畜禽养殖场(户)的地址、养殖代码、畜禽品种、防疫情况、养殖户姓名、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建立“畜禽养殖场管理档案”;加强监管,健全制度。畜禽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兽药、违禁兽药,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
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实施规范检疫,严格入场查证验物、严格实施同步检疫,严格传染病的检疫,加大旋毛虫、囊尾蚴等寄生虫病的检疫工作力度,做好猪肉磺胺类药物、禽肉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和3种β-受体激动剂(瘦肉精)快速检测,切实做到应检必检。检查生猪屠宰场1家、冷库3家、农贸市场1家,抽检生猪38头、鸡鸭300余只,检查总体情况良好,确保了“萨嘎达瓦”和“六·一”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