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700字范文 > 南京银行信用贷款展期 南京银行信用贷款额度

南京银行信用贷款展期 南京银行信用贷款额度

时间:2021-04-19 12:07:02

相关推荐

南京银行信用贷款展期 南京银行信用贷款额度

今天有朋友问我理财产品是不是都赎回了?

目前手里还握有两笔南京银行的理财产品。因为近期感染新冠病毒,不大舒服,而且这两笔理财金额也不大,就几万块钱,所以也就没心情管了。

即便想管也管不了,不到期赎不回。看也白看,管也白管。

其中一笔要到明年9月份到期,刚登陆APP看了一眼,截止今天,这笔理财的收益已经全部还回去了,而且又亏本金43元;另一笔2月份到期,目前还有17元的收益呢,希望到期赎回的时候不要亏到本金,好歹再坚持一个半月吧。

之前赎回的理财都已经存定期了,虽然收益低,但是胜在稳定啊。目前已经收到2850元的利息了。

周计息的好处就是每周都能按时收到利息,每次收到利息都开心。

我真想说南京银行是流氓,10月26日买进去的南银理财3号(91天),记得是1月25号到期,今天点进去一看变成1月31日到期,亏了本金不说,还嫌我亏得少,还要延长一个星期才给赎回。打电话给银行,说正好是过年期间,所以顺延一周。顺延到工作日我理解,顺延一周是不是有点过份?我提前一周,亦或是一天赎回银行会同意吗?罢罢罢,于个人而言,最多到期后损失多一点点,对银行来说,失去了诚信,失去了民心,至少我不会再信任南银理财。

我买的南京银行理财还有好几个月到期呢,现在看到这些新闻,好担心哦![流泪]

弘阳集团债务的最新消息6.22:

1、6月22日,惠誉将弘阳的评级从“B”下调至“B-”

2、弘阳集团正以位于南京的家具购物中心获得2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该CMBS将于1月可回售。该公司正在利用抵押贷款对CMBS进行再融资,并预计贷款规模超出为CMBS再融资的部分将用于支持集团偿还其他债务。

3、弘阳地产正寻求对抵押贷款进行展期并以位于江苏省的两处投资物业筹集新的抵押贷款,获得约为9亿元人民币的增量融资。

#弘阳上湖小区好房评测##弘阳地产##南京买房##南京头条#

#南京头条#又买进南京银行的理财了!3月份的时候理财天天跌,吓得我到期就赎回来了,放在日日聚财了。四月份在查查,发现定期理财利率回升了,昨日就买进了18万。今天一看,一天利息大约18块!还行,大家都是买的哪儿的理财呢?来交流一下!

哈哈,刚从银行出来,人不多存取自由,问一位老大爷您紧张吗,他说南京银行要是有事儿,还能相信谁,我刚到期转存了,一切谣言不攻自破[大笑][大笑]

爆料南京银行“大瓜”的原西部证券员工傅鸣非被治安处罚!

近日,微信名为“西部通信首席傅鸣非”爆出“大瓜”。

说得玄乎其玄,触目惊心!

此前,南京银行行长辞职,股价大跌,启用新章的传闻;

因此,引发网友和舆论的一些猜疑;

甚至微信传出储户和客服的聊天记录:

有客户要把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提前支取;

客服安抚客户称:

网上传播的都是谣言,一切业务正常,银行已经报案。

目前,西部证券员工傅鸣非因造谣被公司开除!

西部证券称:傅鸣非为公司研发中心试用期员工,并非银行行业研究员;

对该员工进行了合规问责,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消息:爆料南京银行“大瓜”的原西部证券员工傅鸣非被治安处罚!

这个首席还是在试用期啊,这下惨了!

因为自己的不负责人的言论,不但丢了饭碗,还被行政处罚。

南京机场高速收费期早就到期了,竟然又无限延期,抢钱啊!

江苏政风热线江苏政风热线官方账号 优质传媒领域创作者

高速推行ETC后人工收费涨价?江苏高网回应

04:25

小心!你手上的借条可能变成真正的"白条”!南京某区法院近日披露的一起貌似民间借贷纠纷案,实则涉嫌诈骗的案例,给出借人又敲响了警钟。

李某12月借了朋友陆某65000元并承诺1月归还(钱不算少而借期这么短,是很可疑的。根据我的经验,十有八九是会逾期的,甚至有的借款人根本就没打算还!)。到期后李某果然未还,陆某多次催款未果。借条出具3个月左右时,陆某惊奇地发现借条上字迹全部消失了,成了真正的白条!好在陆某此前将借条拍了照。估计他后来是凭这份借条的影印件起诉的。受理法院认为李某涉嫌诈骗,将此案移送公安处理。

我曾看了无数提示民间借贷各种风险的文章,但本文所披露的这种风险,从来没见有人说过(也许我孤陋寡闻)。这件事至少给我们两点启示:一是让借款人书写借条时,应该用出借人自己的笔甚至纸张,这样骗子就无机可乘(类似本案李某用的字迹消失笔就无用武之地了)。二是款项不要现金交付而是用银行转帐方式(对方的支付宝和经实名认证的微信也可以,但不如银行帐户之间转帐),且原则上转帐到借款人自己的银行帐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在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帐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如果不能证明对应款项属于双方之间其它经济往来的,原告的诉请将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是现金交付,加之借条被套路或者意外丧失,那就很难打赢官司了,甚至能否符合起诉条件都成问题。

南京的蒲先生,买了一套房子,贷了117万元,每期到期前,他都将还款金额一分不少的打进还款账号,可是他最近发现,自己还了7年的房贷,竟然一分钱都没减少。

原来他向银行询问,银行答复蒲先生办理的类似与消费贷,先还利息,后一次性还清本金,蒲先生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要这样还款,而且和银行签订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因此认定银行属于擅自变更合同。

其实蒲先生拿着自己的贷款合同看一下就什么都明白了,到底是签署的等额本息方式的贷款还是先利后本的还款方式,由于贷款合同是双方唯一能够证实和认可的还款方式,因此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便需要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而如果在签署贷款合同时,一方采取了欺骗或者隐瞒事实的做法,或者说对方陷入了重大误解而签署了合同,那么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47条、148条的规定,要求撤销合同。

本案中,双方签署的贷款合同已经过了7年,在《民法典》第152条又规定,当事人自民事 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也就是说,蒲先生即便证实自己受到了欺诈和重大误解,都没有办法撤销合同了。

当然,无法撤销合同不代表认可这种还款方式,如果蒲先生有充足的证据表明事实,那么依然可以通过起诉认定对方存在重大违约而解除合同的。

赶快看看你自己的贷款合同是否遇到了和蒲先生一样的事情,由于在贷款时,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平生第一次贷款,对于贷款并不了解,因此在贷款前,一定要充分了解清楚。

#房贷还7年多 117万本金一分钱没还#

——————————————————————

我是@大兵叔叔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