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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银行商业贷款放款时间 嘉兴房产抵押贷款几天能放款

时间:2022-01-18 04: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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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银行商业贷款放款时间 嘉兴房产抵押贷款几天能放款

#嘉兴新鲜事# #嘉兴头条# #嘉兴楼市# 嘉兴一位先生手头紧,想空手套白狼,结果反被套了,每个月还额外要承担近6000块的房贷。

具体操作是买一套老破小,评估价达到了140万,银行放款98万,结果去掉过户费、税费等,中介是赚到钱了,该先生一分没拿着,反而要贴房贷。

这个中介和放款机构都有问题,但这位先生也要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动机。

【购房人请注意!#87城房贷利率下调#,还有城市“一周内放款”】#103城平均房贷放款周期不足40天# 多地房贷利率出现松动。

今日(2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向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某支行咨询时被告知:“现在我行房贷利率最低是5.1%,这比不久之前的5.3%优惠了很多。”

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该利率水平与1月相同,但也维持了近期较低水平。

2月贝壳研究院监测的103个重点城市主流首套房贷利率为5.47%,二套利率为5.75%,均较上月回落9个基点;本月平均放款周期为38天,较上月缩短12天。

据贝壳研究院统计,房贷降息的城市范围扩大,2月103个城市中87城房贷主流利率环比下调,较上月增加28个,无利率提高的城市。包括一线城市在内的30个城市房贷利率随LPR下调5个基点。

贝壳研究院报告显示:“目前103城平均放款周期不足40天,一线城市中,北京、广州、上海均较上月缩短,北京、广州较上月加快了一个月;杭州、武汉、南京、成都、无锡、嘉兴等二三线城市放款速度也加快了一个月以上。目前包括北京、深圳在内,近四成的城市放款周期不足一个月。”(贝塔)购房人请注意!87城房贷利率下调,还有城市“一周内放款” | 每经网

#嘉兴头条#非法放贷入罪前后的法律后果

非法放贷极易演变为黑恶势力犯罪,10月21日入罪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打击力度空前。11月17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非法放贷案件。下面以该案件判决为例,对非法放贷入罪后的法律后果略作分析,也顺便说一下非法放贷入罪前的法律后果。

一、非法放贷被告人(放贷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按非法经营定罪,所受刑事处罚包括:1.徒刑;2.罚金;3.没收作案工具;4.没收退交的违法所得(被告人家属替被告人交纳);5.没收非法放贷资金(包括本金及非法放贷所得利息)。说明:其中第4项的违法所得包括在第5项的违法所得中,但在被告人接受刑事处罚时,两者并不互相抵消,予以重复没收,即判决予以没收的非法所得超过被告人犯罪实际的违法所得,多出部分为第4项。被告人多交违法所得对量刑有一定的意义,也可以增加国库收入,但没有法律依据,是否交纳,家属可自行决断。

(二)如果判决后被害人(借款人)偿付本息,该本息如何处理暂无明确规定和判例,被告人因为已不再非法放贷,似可将本息据为己有。但假如判决后受害人不予偿付本息,被告人似乎没有权利追要本金或利息,否则可能成为非法放贷再犯。

二、非法放贷受害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如果判决前已经偿付本息,则本息作为被告人的非法放贷资金没入国库,已支付的高息不得追回;如果判决前未偿付本息,则不予处置。故被害人遇非法放贷,似可报案但不偿还本息,把本息据为己有,判决后也不必偿还本息。

三、资金去向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故单就非法放贷的本金和利息的去向再说几句。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非法放贷的本金和利息,既可能归国家,也可能归被害人,也可能归被告人,三种可能性都存在。适当处理,可以防止资金损失,甚至获得额外收入,有必要认真对待。

四、非法放贷入罪前,是作为民事案件处理的,案由是民间借贷纠纷,法院支持贷款人获得正常利息;不支持其获得高于正常利息的那部分利息;借款人已经支付的远超正常利息部分的利息,国家也不予没收,但借款人可以向贷款人追回。

五、非法放贷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非法放贷但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应该也是按民事案件处理,处理方式估计类似非法放贷入罪前的处理方式。

以上分析,包含许多不成熟看法,不当之处,敬请法律同行斧正。

#嘉兴头条#【房贷“限额”来了!对个人买房有啥影响?】许多最近想买房的市民都对房贷政策比较敏感。前几天,中国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一同放了“大招”——对房贷进行“限额”。此“招”一出,想要贷款买房的市民坐不住了,“会对我有什么直接影响吗?银行会不会不放贷给我?” “房贷新政”究竟会对市民造成什么影响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来源|南湖晚报

“开发商倒闭,新房没了,为啥房贷还要还?”浙江嘉兴,许先生夫妇购买一套住房,贷款392万。交房日期在即,开发商突然破产,原买卖合同被解除。

更让他们心塞的是,银行起诉要求许先生继续还贷,获得一审法院支持。(来源:浙江嘉兴中院)

1.这一切超出了许先生的认知。由于该房产项目没有竣工验收,不符合交付条件,无法继续履行原买卖合同,许先生只好同意解除合同,并申报了债权。

既然房子泡汤,他就不可能再还贷,继续把钱往水里砸。他一断供,银行方面跳了出来,起诉到法院要求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2.许先生开始时没有太在意。他秉持一个朴素的观念,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既然货都没了,我还要交什么钱。他相信自己能轻易赢得这场官司。

但是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让他大跌眼镜。银行方面主张,借款及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人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贷款人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者部分贷款。

依照这一约定,即使开发商破产,许先生收不到房子,也与放贷银行无关,必须继续按照合同约定还款。

就是因为有这一条约定,一审法院最终判决涉案借款及担保合同合意解除,许先生应当在10日内归还招行借贷本金及利息220多万元。

3.许先生花了近400万元就买了个空气。他愤然提起上诉。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解除后。许先生及其妻子是否应当承担剩余贷款的还贷责任?

更准确地说,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双方合同约定的格式条款“贷款人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者部分贷款”是否合法有效?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借款合同中另有一条款,用加黑加粗的字体写明:本合同中有关免除、限制借款人权利,或者增加借款人责任的条款均以向借款人进行了提示和说明。

既然许先生已经知道该不利的条款,仍然选择签约,那么表明其接受该条款的约束。因此该格式条款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二审法院认定该格式条款与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相冲突,加重了借款人的责任,应当归于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贷款合同的,应当予以支持。

这就意味着,许先生不仅不用再继续还贷,而且有权要回已支付的购房款。

二审胜诉后,许先生感慨说:购房合同是个雷,贷款合同是个坑,买房实在不易。

您在买房子时掉坑了吗?欢迎在下方评论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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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阿芃读世界 ,一起把这世间百态,当戏看,当书读。

我在头条帮忙嘉兴站发布了一条经济财产纠纷求助:本人在通元镇买了一套房子,现在个人工资下降,一家五口人,大的上大学,二的小学,还有一个在吃奶粉。现在房贷说我尝还能力不足,不给放款了。想把房子退掉,自己也却实还不起贷款。想请大家家帮,出出注意@头条帮忙

嘉兴的张先生花165万,买了一套二手房,钱已经付给原房东高女士,房子也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张先生一家准备近日搬进去,不料高女士却不愿意搬出来,给出的理由也非常无语。

高女士说,张先生和她签合同到付清款项过程中三个月时间中,产生了6000元利息,必须张先生付清,才能交房。为什么在购房过程中会产生这么多利息?这一部分费用是否应该由张先生承担?我们一起来看看整个事件的细节:

1.张先生在买房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问题?

张先生和高女士是在1月签订合同的,当时协商3月1号张先生要支付35万给自己,4月8号交房,张先生要在那之前补齐尾款。

那么张先生是否有按照合约支付款项呢?

根据张先生说法,签约的时候他先支付了70万的定金,3月份之前又向房东支付了35万的房款。剩下的60万向银行贷款,3月26贷款批下来,也给了高女士。

整个过程看下来,张先生完全是按照合同在履行相关义务,在要求的每个时间点之前都及时支付了款项给高女士,并不存在违约或者违规的问题。

2.高女士为何迟迟不愿交房?她口中的6000元利息从何而来?

根据高女士的说法,她当初卖房时跟中介说了,是为了能迅速拿到钱,和张先生是1月份签的合同,但是3月份才拿到所有的钱,自己当时在外面借了高 利贷,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6000元利息,这个损失应该由张先生承担。

根据合同,张先生只需要在3月1号支付自己35万元,剩余60万的通过银行贷款的形式在交房前转给高女士即可,难道高女士不清楚吗?

高女士对此回复是自己当时心情不好,没有仔细看合同,中介也没有告诉她能拿到多少钱,而且她当初买房时候只花了3天时间银行就批了贷款,这次张先生贷款3月8号通过银行审核,3月26号才到账,前后花了将近一个月时间,时间太长了。

高女士的说法显然不能让人信服,心情不好没有仔细看合同并不能成为违约的理由,签订合同本来就是为了约束双方履行相关义务的,高女士没有仔细看合同是她自己的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也应该由自己承担。

如果高女士当初急着用钱,完全可以在卖房时就应该要求买家一次性付款,或是在合同中约定款清的最后期限,买家若能接受自然风险转移给买家,而不是签订合同后以没有没有仔细看合同为由,要求买家承担额外的损失。

高女士拿自己当初买房时的情况来衡量现在的银行贷款时长,也是不合适的,毕竟她买房时是在几十年前,当时政策相对宽松,贷款能很快批复。目前随着监管的紧缩,放款时间一两个月都是很正常的,张先生这次从审核到放款还不到一个月,已经算很快了。

也有网友猜测:是否因为高女士在卖房后,嘉兴房价上涨飞快,女子反悔了。

不管什么原因,既然签订了合同,那就严格按照合同办事,毁约也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否则签订合同就毫无意义了。

3.事情后续如何?

由于高女士一直声称贷款时长给她造成了损失,银行表示愿意介入协调。

张先生表示如果协调不成,他会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顺便也会按照合同的规定追究对方未按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

高女士由于自己的原因产生额外6000元损失,却想让张先生承担,当然不合理。如果不及时搬出去,那么又要支付一笔违约金,这怎么看都是得不偿失。

另外,这套房子目前已经完成所有转让程序,从法律上来说,这套房子已经属于张先生,如果高女士迟迟不愿搬出去,也很可能被追究非法入侵住宅的法律责任,那可能就不只是赔钱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万不可为了蝇头小利而丢了做人基本的诚信,实在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不论高女士是什么原因不愿意搬出去,双方签订的合同白纸黑字,义务和责任都写得明明白白,不按照合同办事可不仅仅是不讲诚信的问题了,更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高女士能明白这一点。

大家怎么看这个事?

#图文创作打卡挑战活动##嘉兴##浙江新鲜事#

#付完钱过完户房东不搬走反要索赔# 浙江嘉兴,张先生买了一套80多平米的二手房,费用165万。钱已经全部付清了,产权也已经过户到他的名下,但房东就是不肯搬走。原因是银行放贷慢,导致自己在外面借贷,产生了6000多利息。

【大王说法】

1、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张先生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款,虽然在房东看来银行办理贷款的时间拖得太长,但因为房贷本身是受国家监管影响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写明具体时间,因此张先生并没有违约。相反,房东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交房,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张先生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2、房东表示她卖房的初衷也是为了能够快速拿到钱,已经给中介说了在外面借了高利贷,要瞬间拿到钱,合同中的内容也没有仔细看。那么是否构成重大误解呢?重大误解主要是对主要条款产生误解,如果签订合同时以为3月1日前能拿到所有款项,拿不到款就不会签订合同,由于自己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交易经验而造成对合同条款产生误解,从而导致合同与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则构成重大误解。但是就本案如何取证证明存在误解,在法律上存在困难。

不管房东是否对合同存在误解,通过这种方式索要赔偿都是不对的,这样很可能非但要不到赔偿,自己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贝壳研究院近日发布的重点城市主流房贷利率报告显示,3月份60个主流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水平较2月份有所增加,平均放款周期也有所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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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房产头条# ##

根据报告,4月重点监测的60城主流首套房贷利率为5.34%,较2月增加2个基点;二套利率为5.62%,较2月均增加3个基点。整体看,3月利率接近去年5、6月的水平,但仍低于。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LPR已连续11个月未变。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近日公布,4月18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由此来看,房贷利率与LPR之间的背离仍在持续扩大。

金融监管方面,为从源头上避免违规资金流入楼市,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及杭州、西安、成都、东莞、佛山等热点城市开启了对违规资金的“围堵”,一场史上最严格的大面积排查银行信贷资金的工作正式开启。

热点城市利率提高幅度大

报告显示,珠三角、长三角热点城市房贷利率提升的幅度较大。包括中山、东莞、珠海等珠三角城市,马鞍山、嘉兴等长三角城市及开封、洛阳等中原区域城市。根据贝壳研究院二手房景气度指数显示,嘉兴、马鞍山、东莞二手房市场热度较高,中山、珠海景气度也在持续增长。

另一方面,一些热点城市的利率水平较高。开封、成都、洛阳、惠州四个城市位居60城前列,首套房贷款利率均在6%以上。二套房贷款利率排在前10位的城市除上述四个城市外,还包括无锡、合肥、安庆、绵阳、南充和马鞍山,二套房贷款利率水平也均在6%以上。

市场热度提高的背景下,银行开始上调房贷利率。中山、东莞、珠海的二套房贷利率提高20个基点及以上,提升幅度较大。60个城市中,仅沈阳房贷利率水平有所下降。

此外,从房贷放款周期来看,60城中超过七成的城市平均放款周期较上月延长,其中上海、成都、东莞、广州延长天数超过10天;西安、南京、北京、深圳等城市延长天数在5至10天。

贝壳研究院分析认为,房地产金融调控相当于给房地产市场实行定向加息。目前局部城市市场热度较高,在市场调控压力下,房贷利率水平存在进一步提高的可能。

违规资金进入楼市遭“围堵”

随着多个热点城市楼市升温,各地纷纷加大了对房地产的调控力度,金融监管也对银行违规资金流入楼市进行了大面积排查。

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金融监管部门先后启动银行自查和监管核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贷款立刻要求客户提前还款。此外,包括杭州、西安、成都、东莞、佛山等热点城市也开启了对违规资金的“围堵”。

根据核查结果,北京通过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约占经营贷自查业务总量的0.35%;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也已经完成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1.47亿元、305户;深圳方面,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

多地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表示,将进一步强化经营贷业务审核与管理,持续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对于已经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问题,将严厉查处,对违规贷款进行收回或制定清收计划。

近日,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主要银行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座谈会上,重申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实际上,严禁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一直都是监管部门落实“房住不炒”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监管部门一直把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作为查处的重点,特别是今年初,央行和银保监会为落实、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要求,促进房地产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立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但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仅单方面依靠金融监管还不够。需要金融机构不断加强自律建设,规范自身信贷业务经营,转变经营理念,降低对房地产的过度依赖,把风险防控挺在前面。同时,还需要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共同配合。通过形成合力,将“房住不炒”的各项政策要求落实到位,才能有效遏制信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

卖房子,真的可以一夜暴富吗?

答案是可以的,我身边有个江西的大叔46岁,之前在红皮中介卖房,由于要养家糊口养娃,拼了命的卖房子,后来看别人出去接楼盘,他自己也出去了。

硬着头皮在嘉兴市下面的平湖乍浦镇接了个酒店公寓,由于年久失修破破烂烂,已经换了N多波像世l行、Y居这样的代理商,无奈都是失败而终,所以很好谈、还没有保证金。

老江西和开发商老板约定的是卖一套佣金17万,不用等放款,审核通过结全佣。

老江西招了2个市场专员底薪4000,提成8000一套,去杭州、嘉兴、上海跑中介,给中介的佣金是5套以下85000,5套以上95000。

由于恶名在外,没什么中介推这个盘,直到有一天嘉善有个之前卖保险的大佬转型卖房子,把卖保险的路数用到卖房子身上,果然真的成交了一套。

此后,一发不可收拾,招了一批人专门只推这一个楼盘,4个月不到这个烂盘一扫而光。

最后帐算下来,烂盘150多套卖完,老江西赚了1030几万,真的咸鱼翻身了。

直接全款提7系,在嘉兴市区搞了套大平层,现在行情差了在嘉兴开美容院。

机会天天有,问题是你敢闯吗?

【公安部:公安机关侦办涉信息网络黑恶案件的主要困难是被害人主动报警少、不配合调查取证】12月2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反映遇到的主要困难就是被害人主动报警少、不配合调查取证。如发案较多的网络“套路贷”案件中,有的被害人因不了解犯罪团伙的“套路”,认为自己借了钱并没有如期归还,就是过错方,即使被收取高额费用、违规讨债,也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有的被害人因被“软暴力”催收,产生抗拒心理,即使公安机关明确告知放贷方是“套路贷”犯罪团伙,仍不愿意配合;有的被害人因无法偿还虚高债务,更换所有联系方式,远走他乡,逃避借贷事实。“裸聊”敲诈、负面舆情敲诈案件中,有的被害人因犯罪团伙掌握其隐私、敏感信息,害怕被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有的被害人认为自己已经“交钱”了事,即使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犯罪团伙,也不愿意再参与其中,出面作证。恶意索赔案件中,有的被害人因敲诈金额小,重视程度不够,花时间配合公安机关取证,不如花钱息事宁人;有的被害人法律意识淡薄,证据保存意识不够,导致聊天证据、相关数据丢失,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有的被害人在经营网店过程中确实存在微小过错,认为公安机关找上门不仅仅是调查取证,可能还想处罚他们,在嘉兴陶某恶意索赔案中,法院依法判决该团伙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但仍存在商家拒绝联系、甚至退赃难的情况。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在遭受涉信息网络黑恶势力不法侵害时,一定要沉着冷静,第一时间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不法分子的恐吓威胁,而越陷越深;要保存好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这些都是认定犯罪事实的重要依据;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准确说明情况,并提供涉案账号,方便公安机关深入调查,尽快追赃挽损。广大群众也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风险抵御能力。要提高敏感性,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微信,不要随意泄露个人身份、电话、住址、工作、支付账号等隐私信息。要提高警惕性,接到来历不明的电话,一律挂掉;收到含有未知网络链接的信息,一律删除;遇到陌生网友邀约见面,一律拒绝;看到网络骗局、情色诱惑,一律抵制。要提高甄别能力,网络贷款时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轻信“无抵押、低利率”等虚假广告,远离网络非法放贷行为;网络求职时要选择正规的招聘网站,认真审核企业资质,不要轻信无条件的高薪招聘信息。#公安部新闻发布会#

中小开发商的困境 近两个月以来,很多前融同行都开始谨慎介入中小房企的融资项目,以下先说说中小房企面临的生存和发展难题:

(一)融资难

受房企融资监管“三道红线”、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两道红线”以及今年集中供地新政的影响,银行、信托的授信额度全部向国央企以及优质的百强房企偏移,中小房企目前很难在银行、信托类机构拿到贷款。从市场的情况来看,目前主要是小贷公司或金控类平台向中小房企提供抵押担保类融资,但融资成本基本都到了年化15%左右,即便如此,很多中小房企仍旧面临借不到钱的问题(尽管他们可以接受年化20%以上的成本)。目前前融机构对中小房企的放款最担心的是还款来源的问题,比如我们给中小房企提供的“保理+抵押”形式的放款,因项目公司取得银行或信托开发贷的可能性非常低,因此我们得对项目的销售回款做更加谨慎和细致的评估,假设预估的销售进度和回款进度不够乐观,则需要详细评估开发商所属集团以及其他有现金流入的项目公司(指担保方)的还款能力,尤其是现金流对本息覆盖倍数的评估。

(二)周转慢

自从上海、深圳等城市强有力的二手房交易调控措施引起二手房交易量的巨大回落后,一二手房价格倒挂的预期已明显下降,由此亦导致热点城市的打新也不再有之前的热度。因二手房价格的回落越来越明显,全国大部分城市的新房出现了销售放缓的问题,加上银行贷款集中度管理导致银行按揭放款周期变长,目前有很多房企开启了降价促销的模式,尤其是对全款的客户。对于中小房企来说,在销售市场下行的情况下,因品牌、实力等方面的天然弱势,销售周期明显比大型房企的长,加上很多银行对中小房企的按揭贷款支持都不太友好,中小房企的销售压力、回款压力肯定也大上很多,而这种情况最终引起中小房企周转过慢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肯定将面临更多的危机。

就前融业务而言,我们目前对区域市场的销售去化情况的评估也变得更加谨慎,比如在区域的选择方面,我们目前比较偏好的主要是两类城市,一类是调控较为宽松的弱二线或强三线城市,比如上半年涨势火热的泉州、嘉兴等城市;第二类是还未完成跟涨或补涨就被强调控按住房价的环一线城市,比如珠三角的几个二三线城市,这些城市的后市均相对乐观。

(三)拿地难

在前融业务的操作过程中,我们经常发现中小房企存在边缘化拿地的现象,比如招拍挂方面,中小房企一般不会拿有限的资金去核心区跟其他开发商抢地,而且即便高价抢到地也很难有理想的利润率,因此大部分时候也都是在次热点或弱区域拿地,而这些位置较差的地块在融资层面却经常无法达到我们前融机构的准入标准,因此中小房企在拿地方面其实面临两难的境地,一旦拿错地则容易进入恶性循环。

从主体准入方面来说,我们目前比较偏好的一般都是地方龙头房企或者区域型的小龙头,但在对这类中小房企的主体评估方面,我们对他们的拿地策略却也变得格外关注。具体来说,一是看这类房企的土储布局,比如是深耕区域,还是存在风险性的对外扩张;二是看这类房企的战略是否明确,比如一些中小房企盲目多元化,或者是一些从实业转型过来的中小房企,因为战略和定位的不清晰导致无法突破发展的瓶颈。总之,中小房企里面还是有非常多的优质交易对手,但需要在业务层面谨慎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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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记!不会买不要乱买乱卖!否则站岗只能怪自己!

梦叔房产投资团队特意去一二线城市和三四五线小县城都有过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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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要学会平静期建仓

上涨波动期出仓!

以下是梦叔部分回答:

1.提问:叔,湖州南浔和杭州临安青山湖科技城,都不限购,您看好哪里

这两个城市板块对比,二选一,短期,首选杭州临安青山湖科技城,才能利益最大化

2.提问:梦叔,听说要开启笋盘投资了?

淘笋城市区域笋盘已开启!

梦叔房产投资团队所推笋盘必然是价值洼地,买到几乎都能赚

第三轮:南通,长沙,郑州,合肥,重庆,苏州,燕郊,长沙,杭州,珠海,东莞,深圳,无锡,南京,宁波,嘉兴,广州,北京,上海,徐州,常州,西安,成都,武汉,天津,贵阳,南宁,佛山,惠州楼盘等等国内均以开启!!

3.提问:梦叔,珠海斗门和成都眉山,哪里更适合投资?

重点:你拿珠海斗门一个区对比成都哪里?对比成都眉山?眉山不属于成都,眉山是地级市,斗门一个区比不了眉山一个市所有区域,斗门比眉山70%以上的板块,短期,好些

4.提问:梦叔,海口VS三亚,纯投资,怎么选择

只说投资:同等地段楼盘对比,短期,是三亚

5.提问:梦叔,用什么贷款利益最大化呢?

我们内部资料里面有如何申请百万信用卡,注意查下

6.提问:梦叔,大亚湾惠州和长三角嘉兴,谁的潜力最大

只说投资:同等地段楼盘对比,短期,惠州比不过嘉兴

7.提问:梦叔,天津和平和郑州金水,纯投资,咋选

单纯论纯投资:这两个城市板块对比,同等地段楼盘对比,1:1,短期,首选和平,才能利益最大化

8.提问:梦叔,苏州吴中太湖新城和相城渭塘,哪一个更适合投资

同等地段楼盘对比,短期,吴中太湖新城比渭塘,有投资价值

9.提问:叔~经常听到别人说,(可以零首付,低首付买房,甚至几万元可以买来价值150万的房子),这是怎么操作的?可有相关资料可学习。

很简单,买二手房高评垫资或者开发商操作

10.提问:梦叔,现阶段如何十五天快速卖出房子?

很多人只关心怎么买好房,却忽略了怎么以自己能接受的价格快速卖掉房子,我们团队为此特意打造了一套方案,你翻阅我们精华帖内部主题,有关于这一个解答,能让你快速卖掉房子而且价格也不低

11.提问:梦叔好,乌鲁木齐可以看那些区域

高铁板块,会展板块,城北新区板块,天山优质核心板块,淘笋入即可

12.提问:梦叔您好,临沂北城新区和开发区,哪一个更适合

同等地段楼盘对比,短期,优先北城新区

13.提问:您好请问房产代持协议是什么意思,可以发协议书看一下吗

你自己买不了房子了,用其他人名义买,但是权益是属于你的,留个邮箱我让助理发给你

14.提问:梦叔,亳州碧桂园城市之光,世纪宏府,碧桂园江山赋,哪一个比较好

都不好,以上,优先碧桂园江山赋

15.提问:梦叔,我准备用dk付首付,会不会影响我买房按揭款的比例呢?

不是房贷不影响按揭比例,我们内部资料有如何申请百万信用卡,利率更低等等

16.提问:梦叔,房贷如何快速放款呢?

很简单!!

17.梦叔: 总有那么一撮人总想着天上掉馅饼,砸在自己头上,茅台和江小白的价格是不可能一样的,需要考虑成本,一分价格,一分知识

日前,一男子在电话那头坚决拒绝收回之前被骗的1200元,无论对方如何证明身份,他都只回:不需要了,谢谢你了,你自己花吧,行不?给你了。

事情是这样,最近,一个网络诈骗团伙被浙江嘉兴平湖警方逮捕,同时警方追回了这个团伙骗来的三十多万元。随后,民警一一电话联系当初受骗的300 多人,希望退还他们的钱。

可万万没想到,民警为了证明自己是人民警察使出了浑身解数,而被骗的男子就是一副“任你咋说,Lao子再也不会上当”的坚定。

最后,为了打消男子的疑虑,民警只好拍了一段派出所的视频发过去,至此,男子才相信,苦苦哀求加他微信,要给他转账的人,真的是警察,不是骗子。

惹得网友既同情双方,又带着些许搞笑与心酸,果然“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们怕的是世界上骗子太多吗?不,我们怕的是不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好人。

1月,新年刚过,公安部网站公布一组惊人数据:全国公安机关一共破获25.6万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逮捕26.3万名犯罪嫌疑人,拦截了1.4亿个诈骗电话,8.7亿条诈骗短信。

人们总以为凭自己的智商一定能轻易识别网络、电信诈骗,可看看如此高密度的诈骗行为,真的能躲过骗子吗?

6月,新华网发布了浙江警方关于电信诈骗的大数据分析:在被骗百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中的受害者,高学历者并不少,其中54.6%的受害人是大专以上学历。

可见智商并不能防止你被骗,而是常识和不投机的态度。一旦抱有投机的心理,相信钱能生钱,能赚得又多又快,那么不管面前拦着你的银行工作人员还是公安民警,你都会成为骗子钩上的饵料。

巴菲特曾经被问到,你的投资方法看起来很简单,为什么别人不跟着你的投资决策呢?

巴菲特回,因为没有人愿意慢慢变富。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前仆后继”地走在赌博、放贷等不法的投机道路上。踏踏实实地赚钱,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希望每一位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都能合法地赚自己认知内的每一分钱。

参考资料:

微博视频:《民警为证明自己是人民... 》- @中国警方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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