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发布全国首部文明交通行为导则 这38条交通规则你必须知道
交通是城市的血脉,交通文明是社会文明最直观的体现。7月1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山东大学,对外发布《济南市文明交通行为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是我国首部专门指导交通参与者如何安全、文明、规则出行的交通行为规范,亦是公安交警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加快打造魅力泉城”总体部署的具体措施,通过规则之“通”实现城市之“通”,通过“交通文明”引领“社会文明”,有效促进整个城市的安全、文明与和谐,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文明力量。
38条“交通规则”
○通识篇:
1.尊重路权,各行其道;
2.车辆应当右侧通行;
3.红灯必停,黄灯勿冲;
4.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5.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时应当让行;
6.驾驶人、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
7.不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地方停车;
8.停车、行走不得占用盲道。
○步行篇:
1.行人要走人行道,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2.横过道路时不要斜穿;
3.横过道路遵循“左看、右看、再左看”的过街原则;
4.横过道路时“车让人、人快行”;
5.行进中不要突然改变方向;
6.夜间出行尽量穿着白色衣物或佩戴反光标识,雨天出行尽量穿着或使用颜色鲜明的衣服或雨具。
○骑行篇:
1.骑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
2.骑车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3.在路口左转时,应当遵循“二次过街”原则;
4.骑车转弯应当伸手示意或开启转向灯,不要突然猛拐;
5.驾乘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鼓励其他骑行人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6.车辆不要乱停、乱放。
○驾驶篇:
1.严禁酒后驾驶;
2.驾驶汽车要系安全带;
3.超左不超右;
4.不插队、不抢行;
5.遇路口交通拥堵时,应当在停止线外停车等候,即使绿灯也不得进入;
6.遇车道减少时,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7.变更车道时,应当“先观察左侧、后打转向灯”,不得连续变更2条以上机动车道;
8.转弯让直行,相对方向右转让左转;
9.右转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10.夜间行驶时,两车相距150米以内不要使用远光灯;
11.倒车时要回头观察;
12.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
○乘车篇:
1.右侧上下车;
2.先下后上,注意过往车辆;
3.乘车人不要有妨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动作和言辞;
4.乘坐摩托车应当在驾驶人后座正向骑坐,不要反坐或侧坐;
5.未满10周岁儿童应当乘坐汽车后排座椅,未满4周岁儿童应当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6.开车门时,应当用远离车门一侧的手开门,并转头查看侧后方情况。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