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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海南多市县禁燃烟花爆竹(附禁燃区域)

时间:2022-07-27 06: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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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海南多市县禁燃烟花爆竹(附禁燃区域)

今天上午

日报妹收到一条温馨提示

如下:

其实

近期,海南多个市县

已陆续发布春节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

很多网友拍手称快

资料图,来源网络

赶紧看看

海南哪些地方“禁燃”啦~

别违规了

海口春节这些区域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1月18日

海口市政府发布通告

明确春节期间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海口市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区域图。

上图红线范围内(绕城高速公路、212省道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区域)为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区域。

海口市下列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一)绕城高速公路、212省道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

(二)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学校、敬老院、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机场、车站、码头、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地及周边安全距离和山林防火区以内区域。

(三)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

节日期间遇不利污染物扩散天气状况,可采取在全市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临时性限制措施。【更多详情】

三亚中心城区内全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12月30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召开关于加强市中心区域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通告的新闻发布会。该通告12月26日起执行,其中明确,三亚中心城区内全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部分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交通枢纽、医疗文化机构等为禁燃场所。

↑图为三亚禁止燃放区域示意图。 (三亚市公安局供图)

通告规定,三亚中心城区内全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范围东起榆亚路和迎宾路交叉口红绿灯,西至三亚湾御海路,北起贯穿三环路、机场路、三亚火车站海南西环铁路和迎宾路,南至大海,具体禁止燃放区域如示意图。(吉阳区榆红村、红土坎村和干沟村和天涯区槟榔村、新联村、妙林村6个村委会行政区域暂不列入中心城区)。【更多详情】

1月1日起保亭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从1月1日起,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城所在地保城镇辖区及周边地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保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东至保城镇东环路→南至南环路(含南国雨林外延至热作居)→西至西环路(含1公里红绿灯路口外延至野奢世界小区)→北至什上村路口,以上环城路以内全部区域及环城路和外延线再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内为禁止销售燃放区域;以七仙转盘为中心,东至七仙岭景区登山口、西至七仙岭雨林仙境酒店、南至七仙门、北至保城镇新村以内的全部区域,及沿线两侧延伸1000米范围内为禁止销售燃放区域。

在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除其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之外)。【更多详情】

万宁市万城镇建成区等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海南万宁市政府日前发布通告,决定自1月1日起,在万城镇建成区(含大茂镇、长丰镇部分区域)、兴隆镇墟、兴隆旅游度假区及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区域实行常态性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万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具体如下:

万城镇建成区(含大茂镇、长丰镇部分区域),具体为东至北师大万宁附属中学,含周家庄村、白沙坡村、后城村、东方村委会;南至周公园村、裕民村委会、滨湖村委会、万城镇农场;西至长丰高速路天桥、马坡村委会、南山村委会;北至东星高速路天桥、大茂看天塘村、望海大道北侧沿线的面前坡村、旺达居村、余室塘村,所至临界点均包含在内。

兴隆镇墟、兴隆旅游度假区、各物业小区。

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府公共小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各镇(区)政府大院、各社区(村委会)庭院、万城镇城区各物业小区;各文化广场、文物保护单位、敬老院、旅游景区;各宾馆酒店、娱乐场所、集贸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加油(气)站等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100米内。

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区域和场所。

琼海这些地方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琼海市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图。

1月14日,琼海发布了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燃放区域为:嘉积镇行政管辖区域、塔洋镇孟里、联先村委会、万泉镇沐皇、大雅村委会、东升农场。在禁放区域内,春节、元宵期间禁止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除其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

同时,在禁止燃放区域外,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档案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博鳌乐城国际 医疗旅游先行区、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博鳌机场、车站和码头等单位场所及其周围50米内等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东方这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2月29日,东方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规定八所城区区域范围内为禁燃区,并对禁燃区外的禁燃场所范围进行说明。

通告的适用范围包括东方市所城区范围和其他乡镇地区。其中,八所城区区域范围内为禁燃区,禁燃区范围东至高速路、西至海边、南至工业园区五路、北至北黎河。除禁燃区外,居民区、集贸市场、物业小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等七类场所和东方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白沙这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白沙黎族自治县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图。

1月23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主要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了禁止燃放区域、禁止燃放场所、禁止燃放品种。

禁止燃放区域为:县碧绿小区——南湖校区——牙叉镇政府——县民族中学——县环城路范围内(城区)——浪崖加油站——白沙农场城区 ——县法院——大溪地——方亮坝头等,禁止燃放所有的烟花爆竹。

定安主城区禁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2月1日从定安县政府获悉,定安要求在定城主城区、加油站等敏感区域内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定安县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为定城主城区:南渡江沿江路→白芒村→山椒村→莫村→环城北路→东线高速→富民小区→环城南路→南渡江沿江路围合区域及围合区域道路(街)外围50米范围内。

按照相关规定,定城主城区和全县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客运车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所和山林防火区以内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各镇可根据需要划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更多详情】

陵水中心城区全年禁燃烟花爆竹

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出通告,要求在该县中心城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依据通告,陵水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起陵水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西至陵水人民医院,北起贯穿滨河北路,南至荣昌大道路口。除外,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公园、广场、商场等区域或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更多详情】

儋州市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图为:那大主城区禁止燃放范围(宝岛路—迎宾大道含外侧住宅小区—体育中心—清平村委会—那洋路—民族中学—南茶河—雅拉河—儋州火车站闭合区域)

文昌市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澄迈县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临高县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临高禁止燃放区域:南桥新村→多莲村→临城镇政府→学田村→龙力村→恒泰小区→豪尧村→敦礼村→楼台村→美高村围合区域内(具体区域详见通告附图)。在禁放区域内,春节元宵期间禁止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除其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

昌江黎族自治县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屯昌县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注:红线范围内为禁燃区域

小伙伴们~

为了“海南蓝”

别放烟花爆竹了!

扩散周知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南海网

记者:袁宇 易宗平 刘子榕 邓钰 李艳玫 等

编辑丨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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