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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药师“挂证”应建立长效机制

时间:2021-05-05 08: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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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药师“挂证”应建立长效机制

据今年“3·15”晚会曝光,重庆市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国家药监局近日表示,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挂证”执业药师将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据《北京青年报》3月20日报道)

把证放到药店,就能按月领取近千元“租金”;有专门的租赁网站提供租证交易,甚至衍生出大批只为“租证”而考证的人群……尽管此前相关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但很多只见证件不见人的“影子药师”依然存在,且形成了一条药师租证、药店用证、专业网站牵线搭桥的黑色产业链。

药师“挂证”现象为何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究其原因,一方面,目前我国执业药师数量仍相对较少,甚至可以说“供不应求”——数据显示,我国现有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总计45万家左右,而截至9月30日,注册于药房的执业药师仅有35万余人。另一方面,与“租证”的低廉价格相比,药店聘请全职执业药师的成本较高——在药店必须“标配”有执业药师的规定下,一些药店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不惜违规聘请“影子药师”。

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国之所以规定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就是为了规范药店的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见证不见人的“影子药师”大量存在,让相关规定形同虚设,严重影响了公众的用药安全。同时,药师“挂证”行为也违反了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行业法规,必须引起重视,进行整治。

医疗行为关乎公共利益,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任何环节都不能有丝毫马虎。国家药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实乃加大监管,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务实之举。治理药师“挂证”,除了开展集中整治之外,还应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切实保证“证随人走”“证在人在”。另一方面,要加快药师人才培养,更好满足岗位需求。如此,才能彻底遏制药师“挂证”行为,消除“影子药师”现象。(记者贾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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