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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浙江省35个县(市 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时间:2021-02-25 2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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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浙江省35个县(市 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6月22日至2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浙江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及教育部与浙江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规划进行的。检查组按照《办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35个申报县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核中有两个县的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依据规定,这两个县未能通过本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检查组分11个小组对33个县进行了分路连片检查。检查组共随机抽查学校216所,其中小学107所,初中7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4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资源配置情况及政府工作努力程度;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143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17327份,回收有效问卷17306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检查组对33个县督导检查的具体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检查组对3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浙江省结合本省实际,就标准化学校基本要求制定了8项指标,包括生均用地面积、生均集中绿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寄宿制学校生均宿舍使用面积、高一级学历教师比例、生机比、 生均图书册数、校园网络系统。检查组对33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是:各学校均达到了省级评估标准(详见下表)。

3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主要是考虑到各地实际,不一刀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是:33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3-0.53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6-0.53之间(详见下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浙江省根据实际删除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在本省实施办法中增加了5项指标,共21项指标。核查结果是,3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88.6分以上,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下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浙江省对33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18%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浙江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检查组还对33个县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检查组认为,33个县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成绩和经验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发展教育责任。各县党委、政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作为向人民群众提供平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基本途径,作为实现教育公平的战略举措,切实落实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专题会等,研究部署工作。二是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统一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中。三是对照国家标准体系,明确任务、分解责任,省、市、县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教育目标任务年度考核指标。四是在认真摸底、全面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科学规划、精心实施。检查组认为,各县形成了党政重视、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的局面,凝成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力。

(二)突出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资源。各县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需求,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中心任务。一是起步早。各县从起先后实施了义务教育“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学校“四项工程”、“领雁工程”、“书香校园工程”、“农村小规模学校调整改造工程”、“班班通”工程等,创造了良好的硬件条件。二是投入大。近年来,大部分县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投入年均达到亿元以上。象山县近三年累计投入标准化学校建设经费5.9亿元。三是标准高。在校舍建设、条件装备、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大部分县均提出了高于全国同期水平的标准。四是保弱校。重点支持农村和相对薄弱学校建设,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校际差距。

(三)围绕素质提升,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各县将提升教师素质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在不断加大教师队伍补充力度、努力保障教师待遇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教师能力建设,努力推动校长和教师交流。一是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建设。利用区域联盟和教育集团的阵地,借助国家省级教科研部门的高端引领,积极开展教师培训。通过教师培训资源网,使每个教师自主完成选修课程,同时要求教师积极承担省、市、县级乃至国家级科研课题,提升教学科研能力。各县普遍重视骨干教师、名师培养,广泛开办“名师工作室”,尤其重视农村学校的名师培养,划拨专项工作经费,全面打造城乡骨干教师、名师序列。宁波市江北区实施农村学校学科带头人三年培养计划。杭州市江干区教师专项培训经费从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增长到4%,总量增幅达46.8%。二是重视加强校长、教师交流与结对帮扶。各县均出台了校长、教师交流政策,积极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嘉善县自起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流动项目”,通过安排专项经费,提高津贴,评职、评优、评先适当倾斜等推进校长、教师双向交流。岱山县实施教师轮岗上挂交流制度,选派优秀教师到边缘海岛支教。宁波市北仑区师资待遇向农村、山区、海岛学校倾斜,农村教师每月补助750元,上下班有校车接送,保障了农村教师安心从教。

(四)多种模式并举,推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多年来,各县即按照省里部署,积极探索多种模式推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一是实施优质学校与多个学校联盟的名校集团、城乡教育共同体等,实现强弱学校共同发展;二是将薄弱学校交由优质学校委托管理,在优质学校带动下快速发展;三是通过乡镇中心校带动村小和教学点发展。杭州市西湖区、上城区中小学名校集团化覆盖率达80%以上。台州市椒江区构建“六大组团”,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同时,各县实施了三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开展跨地区政府间、学校间对口支援,三轮对口支援已经从过去更加注重硬件支援,转移到目前更加注重加强师资建设和能力建设。各地均衡配置生源,按学生居住地就近入学,大部分县基本实现了“零择校”。

(五)保障弱势群体权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各县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基础上,重点对弱势人群给予特别关爱,保障他们平等入学。一是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入学。提出“同等教育、同样待遇”,认真落实“两为主”政策,积极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入学。大部分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人数已超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数的50%。宁波市镇海区、嘉兴市秀洲区公办学校吸纳比例已经达到70%以上。杭州市萧山区设立教育资助券,对在民办外来务工子女学校就读的学生每年资助1500元,自以来共资助学生约7000人次。二是保障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各县均按要求,设立1所特教学校,并成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通过开设不同数量的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点及送教上门等方式,为残疾儿童送辅导、送教育、送关爱。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特殊教育学校的投入,其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为残疾儿童提供免费入学、康复费、营养餐等,给予特殊关爱。目前,各县残疾儿童入学率均达到90%以上。三是建立健全教育资助体系。各县制定政策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上虞市设立舜杰基金,累计发放奖金、助学金1000余万元。

(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各县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学校内涵建设为手段,以课程改革为载体,以学校特色发展为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一是全面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在校时间、作业量,努力实现“轻负高质”。依托国家级、省级科研部门,广泛开展高水平、多层次的教育教学科研,全面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建德市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师资培训,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全市学校心理健康合格站普及率达100%。二是着力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各县倡导和推动学校“品牌”建设,按照新课改理念要求,结合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并充分利用丰富的地方文化资源,广泛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培育、放大学校特色亮点,形成学校特色文化品牌。目前,大部分学校已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学校特色,如科技、艺术、体育、书法等,种类丰富,异彩纷呈。各县的学校均有各种专用教室,最多的有20多个,为学生参加特色课程,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杭州市拱墅区开展“童年的旅行”、“运河小公民节”等小公民素养培育行动。宁波市鄞州区大力实施特色学校创建工程。三是着力开发校外教育资源。各县投资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或利用和开发校外教育资源,建立了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科技教育基地,开设社会实践课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县投入仍有缺口,教育投入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个别县在个别年份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的增长比例低于当年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未做到法定“三个增长”中的第一个增长。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及全面实施教育的需要,目前教育投入水平在个别县仍有一定的缺口。

(二)个别学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指标的校际差异仍然存在。个别县仍有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和学校环境建设上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县和老城区的个别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偏少,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依然有差距,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学生学习和活动的需要。

(三)教师流动机制尚需不断完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仍需进一步加强。在个别农村地区,教师数量相对紧张、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体音美教师的短缺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同时,教师、校长交流量少、交流比例低的现象仍然存在,教师流动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督导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领会国家政策要求,扎实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均衡发展是动态的,已经申报并接受评估的县,还要进一步提升均衡发展水平;未接受评估的县,要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标准,积极努力,尽快实现。

(二)认真查漏补缺,做好薄弱环节的整改。本次接受检查的一些县不同程度地存在薄弱环节。应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对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一是不断加大投入,重点投入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二是对于长期难以解决的个别老城区学校生均占地面积、运动场地面积偏少的问题,要主动应对,研究并形成有效解决问题的可行之策,尽最大努力缓解这一矛盾。三是将校长、教师流动进一步制度化,同时对照浙江省提出的“小班化”有关要求,研究出台解决教师编制问题的政策措施。四是研究建立相应的监测机制,重点预测未来一个时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提前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以有效应对。

(三)总结成绩经验,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继续秉承“办好每一所学校”的理念,结合义务教育学校课程改革,本着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思想,坚持鼓励学校走有个性、有特色的办学之路。不断总结经验,发掘特色,树立品牌,使每一所学校全面进步,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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