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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荣获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个人)事迹展播(十)

时间:2024-06-02 03: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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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荣获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个人)事迹展播(十)

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996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995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其中,辽宁省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等31家单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辽宁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肖春梅等31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全省各地各部门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她们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学习她们真抓实干、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下面,大辽姐姐带您走近这些先进集体(个人),向这些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贡献的人们致敬!

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

铁岭市妇联安颖

安颖同志现任铁岭市妇联权益部部长。从事妇联工作以来,先后获得省金牌人民调解员、省妇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市三八红旗手、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市最美法律服务人、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市全国“两会”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市党委系统优秀信息工作者、市优秀网站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是创新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创建培育百合家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品牌,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铁岭市妇联百合家事促家事百合》入选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中国妇女报》《法治日报》《辽宁日报》等国家、省级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二是精心策划组织妇女普法宣传。在百合家事婚调委设立普法角,在妇女儿童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立巾帼学堂普法阵地,服务妇女近十万人。深入开展送法进家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等活动,带动家庭成员互帮互学,形成人人争做守法好公民的良好局面。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关爱妇女儿童眼健康活动。协调爱尔眼科开展关爱妇女儿童眼健康项目,自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免费筛查40133人,减免各项费用145.58万元。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应琦

应琦同志现任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一直奋战在家事审判工作的第一线。工作期间多次获得“先进个人”“办案能手”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家事审判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以家庭为本的裁判理念,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全面保护当事人的身份利益、财产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区分婚姻危机与婚姻死亡,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引导当事人在尊重、关爱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基础上表达诉求,突出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通过个案的审理,倡导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道德观念,维护健康向上的婚姻家庭关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家庭美德。以专业的法律知识、细致耐心的释法说理去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

辽宁东宝律师事务所王岸惠

王岸惠同志现任辽宁东宝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全国妇代会代表。先后被评为省优秀律师、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省优秀共产党员律师、省最具风采女律师。 她从事律师工作近二十年,把大量的精力和满腔的热情都投入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之中。她不畏艰险,坚守公平与正义,传播法治文明,用法律知识和智慧,践行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应尽的社会责任。她从事律师行业,办理了数千件案件。她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律师章程,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她努力承担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社会责任,始终做到忠于事实、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她诚实守信,忠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珍惜职业声誉,保持了良好的律师形象。

辽宁芳诚律师事务所齐婷婷

齐婷婷现为辽宁芳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先后获得省优秀律师、盘锦市妇女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自从事律师工作起,一直参与妇女儿童公益法律维权服务,长期配合妇联开展妇女普法活动,进社区、进村屯面对面的咨询服务,让妇女同胞们知法懂法,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普法的过程中,帮助过许多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妇女,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积极参与社会普法活动,录制《法律面对面》《行风热线》等节目,与女同胞们通过电波方式交流,对姐妹们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担任双台子区多家社区和学校的法律顾问,面对校园内淳朴稚嫩的孩子们,将一条条晦涩难懂的冰冷法条,转化成一个个卡通童趣的小故事,让孩子们在快乐的氛围中了解法律法规提升法律素质。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洪梅

赵洪梅现任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合议庭庭长。她五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曾获得全市十大青年卫士、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巾帼建功标兵、双拥先进个人等荣耀称号。该同志政治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该同志能力突出。善协调、讲方法、重实效。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应变能力。工作上争主动,加压力,挑重担。狠抓“家事审判庭”的管理,有力推动了审判工作的改进和提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同志业务精通。潜心钻研民事审判业务,注重案件的调撤工作,将调解贯穿审判工作的全过程,针对纷繁复杂的家事矛盾,做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在她的带动下,合议庭的案件调撤率始终处于全院领先地位。

文章来源:省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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