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海发布的最新消息,《青海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人社厅发〔〕86号)中有一项规定停止执行:
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及乡镇以下学校任教的教师,累计任教、以上,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经所在单位推荐,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参加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将视情制定有关中小学教师基层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另行完善有关政策。
相信青海这种做法将会彻底改变目前很多地方都存在的乡村教师职称评定“不受指标限制”在执行时基本上都是停留在文件中的执行不力的尴尬境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