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日报讯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医疗保障局把参保人员、医务人员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做到两个确保,为承担新冠肺炎救治任务的内蒙古第四医院、市第二医院及五个旗县定点收治医院预拨600万元,确保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临时调整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待遇规定,“疫情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纳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之内,购药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0%比例支付”,不仅降低了城镇职工慢性病参保患者到医疗机构购药导致交叉感染风险,又方便了参保人员购药;医保经办机构积极优化各项经办业务,推行“网上办、电话办”,避免了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确保了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医疗待遇不受疫情影响。
此外,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协调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免费为我市疫情防控定点医疗机构(内蒙古第四医院、市第二医院)和市疾病控制中心的1004名一线医务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引发身故或高残的,每人理赔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共计风险投保额度2亿零80万元,保险期为一年(自2月2日起至2月1日止),为一线医务人员保驾护航,解除后顾之忧。(记者 梁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