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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管理高频考点及典型例题之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和程序

时间:2019-11-05 12: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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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管理高频考点及典型例题之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和程序

2Z102040 计量与支付

【知识点一】工程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

一、工程计量的原则

(1)工程量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

(2)对于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承包人超出施工图纸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应据实调整,正确计量。

二、工程计量的依据

1.质量合格证书: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报验申请表(质量合格证书),只有质量合格的工程才予以计量。

2.《计量规范》和技术规范

《计量规范》和技术规范是确定计量方法的依据。

3.设计图纸

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被监理工程师计量的工程数量,并不一定是承包人实际施工数量。计量的几何尺寸要以设计图纸为依据,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三、单价合同的计量

(一)计量程序

(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

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二)工程计量的方法

1.均摊法:如:保养测量设备、保养气象记录设备、维护工地清洁和整洁等。

2.凭据法:如建筑工程险保险费、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履约保证金等项目。

3.估价法:如为监理工程师提供测量设备、天气记录设备、通信设备等项目。

4.断面法:主要用于取土坑或填筑路堤土方的计量。对于填筑土方工程,一般规定计量的体积为原地面线与设计断面所构成的体积。

5.图纸法:混凝土构筑物的体积、钻孔桩的桩长

6.分解计量法:这种计量方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包干项目或较大的工程项目的支付时间过长,影响承包人的资金流动等问题。

【知识点二】合同价款调整

法律法规变化: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

一、工程量清单缺项

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增减变化必然带来合同价款的增减变化。导致工程量清单缺项的原因:(1)设计变更;(2)施工条件改变;(3)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

二、工程量偏差

综合单价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1)当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时:S=Q1×P1

三、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规定:

(1)工程发包时,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2)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3)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应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赶工费用主要包括:①人工费的增加;②材料费的增加;③机械费的增加。

【知识点三】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一、变更估价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二、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根据前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规定确定单价。(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知识点四】索赔与现场签证

一、索赔

(一)索赔费用的组成

1)人工费

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停工损失费和功效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

2)设备费

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二、现场签证

现场签证的范围一般包括:

(1)适用于施工合同范围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

(2)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3)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4)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5)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6)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

【知识点五】预付款及期中支付

一、预付款

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2.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2)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与进度款同期支付。(3)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4)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査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无异议部分的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照《示范文本》“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处理。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3.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的工作。

【知识点六】竣工结算与支付

1.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通常采用单价合同的合同计价方式,竣工结算的编制是采取合同价加变更签证的方式进行。

2.除专业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得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逾期超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7.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逾期超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知识点七】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一、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二、保修

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2.未能修复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修复范围超出缺陷或损坏范围的,超出范围部分的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知识点八】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84天或累计超过140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2.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2)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历年真题

【】单价合同模式下,承包人支付的建筑工程险保险费,宜采用的计量方法是()。

A.估价法B.均摊法

C.凭据法D.分解计量法

【答案】C

【解析】所谓凭据法,就是按照承包人提供的凭据进行计量支付。如建筑工程险保险费、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履约保证金等项目,一般按凭据法进行计量支付。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招标工程一般以投标截止日期天作为基准日期。

A.7B.14

C.42D.28

【答案】D

【解析】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首先应采取的做法是。

A.提出措施项目变化后增加费用的估算

B.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说明变化情况

C.在该措施项目施工结束后提交增加费用的证据

D.加快施工尽快完成措施项目

【答案】B

【解析】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暂列金额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由承包单位依据项目情况,按计价规定估算

B.由建设单位掌握使用,若有余额、返归建设单位

C.在施工过程中,由承包单位使用,监理单位监管

D.由建设单位估算金额,承包单位负责使用、余额双方协商处理

【答案】B

【解析】⑥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有。

A.所有已经支付的现场签证B.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C.发包人已支付承包的款项D.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E.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答案】BCDE

【解析】承包人应根据办理的竣工结算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该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根据《建投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结算工程量应为

A.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B.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的工程量

C.以合同图纸的图示尺寸为准计算的工程量

D.合同中约定应于计量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答案】D

【解析】单价合同的计量: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量确定。施工中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某建设工程由于业主方临时设计变更导致停工,承包商的工人窝工8个工日,窝工费为300元/工日;承包商租赁的挖土机窝工2个台班,挖土机租赁费为1000元/台班,动力费160元/台班,承包商自有的自卸汽车窝工2个台班,该汽车折旧费用400元/台班,动力费为200元/台班。则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的费用为元。

A.5200B.4800

C.5400D.5800

【答案】A

【解析】可索赔的费用:人工费=300×8=2400元;租赁机械费=1000×2=2000元;自有机械费=400×2=800元;2400+2000+800=5200元。

【】某独立土方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为1000m,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为30元/m。合同约定,当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5%时调整单价,调整系数为0.9。工程结束时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为1400m,则该土方工程的工程量价款为元。

A.42300B.41250

C.40800D.37800

【答案】B

【解析】1000×15%=150m3;(1000+150)×30=34500元;[1400-(1000+150)]×(30×0.9)=6750元;34500+6750=41250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及增加的费用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是。

A.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的费用

B.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

C.工程所需清理和修复费用

D.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失及停工损失

【答案】D

【解析】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关于提前竣工的说法,正确的是。

A.招标人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50%

B.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可以不征求承包人意见

C.发承包双方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D.赶工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履约保函手续费的增加

【答案】C

【解析】工程发包时,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将其量化。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赶工费用主要包括:①人工费的增加,例如新增加投入人工的报酬,不经济使用人工的补贴等;②材料费的增加,例如可能造成不经济使用材料而损耗过大,材料提前交货可能增加的费用以及材料运输费的增加等;③机械费的增加,例如可能增加机械设备投人,不经济使用机械等。

【】某施工项目6月份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停工3天,停工费用8万元;之后因停工待图损失3万元,因施工质量不合格,返工费用4万元。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商可索赔的费用为万元。

A.15B.11

C.7D.3

【答案】D

【解析】对于承包商而言由于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返工费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可得到索赔;恶劣天气,仅可以得到工期索赔;所以只能得到停工待图的索赔金额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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