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700字范文 > 兰州市城关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时间:2019-07-28 11:33:02

相关推荐

兰州市城关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大学生顺利入学、就学,根据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印发的《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城关区实际,现将城关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贷款办理时间

7月27日至9月30日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正常休息)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合同签订要求

1.首次贷款: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签订合同。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

2.续贷:由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学生和新共同借款人需要同时到场签订合同。

3.特别提示:正值暑伏天气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资助中心考虑到同学们安全第一,不聚众不扎堆,点位排队,本着少跑趟,跑一次申办成功的原则,提出申办要求,请大家自觉遵守。大学生办理贷款需要提前在助学贷款群内预约排号,办理手续时学生及家长须佩戴口罩并提供在家提前注册的防疫健康信息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贷款需要材料

1.首贷: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这里的“学生证”是指大学在校生首次贷款所持有的。)原件;今年的《申请表》原件;户口簿原件;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困难认定表》,《困难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

注:在校生首贷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要求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也可以要求学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2.续贷: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贷款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城关区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931-8357217 8611995

城关区学生资助中心地址:城关区贡元巷51号(城关招办)六楼

QQ群号:578081273 79633336

兰州市城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月24日

来源丨城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丨柴小艳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