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宣化区
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纸钱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
通 告
为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根据中共宣化区委办、区政府办《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封山管制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宣化区域内禁止违法生产、销售、焚烧祭祀用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禁止各类小商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区及农村小副食店、殡葬用品商户,生产销售纸钱、纸扎、锡箔、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祭祀用品。2、政府组织,由市场、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由区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没收,并处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节严重阻挠行政执法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张家口宣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