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接受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 公司作应当依法对所获取的私募基金非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并按要求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上传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文件。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频度、方式
第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约定的频度以信息披露报告方式向投资者信息披露基金运行情况信息。
第七条 信息披露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详见附件: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第八条 信息披露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应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应在当年9月底之前完成,年度报告应在次年6月底之前完成。季度报告暂不做强制要求。同时,公司应当在前述期限内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短信、公司网站等方式向投资者披露报告。
第九条 季度报告、半年报、年报应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平台进行报送备份。投资者可以登录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查询。
第三章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第十条 公司应当妥善保管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
第十一条 公司的产品部将作为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资料的保管部门。
第四章 信息披露管理部门、流程、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作为信息披露的管理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公司投资总监、产品部、财务部、市场部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流程主要涉及以下部门及相关责任人:
第十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应急预案见公司《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第五章 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五条 公司全体人员应充分认识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性。公信力是基金的生命力,信息披露工作是公信力建设的根本举措。公司要把信息披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第十六条 公司应加强对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的总结。要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不断进行总结和补充,逐渐形成带规律性和比较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推动基金信息披露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同时,将信息披露工作情况纳入相关人员工作年终考核。
第十七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可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强制培训、公司内通报、暂停或取消相关职责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应主动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六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
(一) 基金合同;
(二) 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
(三) 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
(四) 基金的投资情况;
(五) 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
(六) 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
(七) 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
(八) 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九) 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 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九条 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公司应当将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提交托管人进行复核确认。
第二十条 公司披露基金信息,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 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
(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四)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五)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六)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七) 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
(八)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向境内投资者募集的基金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应当尽量采用简明、易懂的语言进行表述。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公司应当保证两种文本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七章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
第二十二条 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材料(如招募说明书)内容应当如实披露基金产品的基本信息,与基金合同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当向投资者特别说明。
第二十三条 私募基金募集期间,应当在宣传推介材料(如招募说明书)中向投资者披露如下信息:
(一) 基金的基本信息:基金名称、基金架构(是否为母子基金、是否有平行基金)、基金类型、基金注册地(如有)、基金募集规模、最低认缴出资额、基金运作方式(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基金的存续期限、基金联系人和联系信息、基金托管人(如有);
(二) 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名称、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址、成立时间、组织形式、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情况;
(三) 基金的投资信息: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方向、业绩比较基准(如有)、风险收益特征等;
(四) 基金的募集期限:应载明基金首轮交割日以及最后交割日事项(如有);
(五) 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
(六) 基金合同的主要条款:出资方式、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管理费标准及计提方式、基金费用承担方式、基金业务报告和财务报告提交制度等;
(七)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
(八) 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九) 其他事项。
第八章 基金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
第二十四条 基金合同中应当明确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频度、披露方式、披露责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项。
第二十五条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公司可以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公司应当在每年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和每年结束之日起6个月以内向投资者披露以下信息:
(一) 报告期末基金总资产和净资产;
(二) 基金的财务情况;
(三) 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
(四) 投资者账户信息,包括实缴出资额、未缴出资额以及报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额总额等;
(五) 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
(六) 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包括计提基准、计提方式和支付方式;
(七)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七条 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公司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
(一) 基金名称、注册地址、组织形式发生变更的;
(二) 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 变更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
(四) 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五) 触及基金止损线或预警线的;
(六) 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发生变化的;
(七)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发生变更的;
(八) 基金触发巨额赎回的;
(九) 基金存续期变更或展期的;
(十) 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的;
(十一) 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
(十二) 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监管部门或自律管理部门调查的;
(十三) 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四) 基金合同约定的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制定,公司将适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业务的发展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如遇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调整与本制度不一致时,公司应当依据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及其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附件: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附表1 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半年度报告
(201X年XX月XX日-201X年XX月XX日)
金额单位:万元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基金编码
基金类型
基金注册地
基金成立日期
基金到期日期
认缴金额(如有)
已实缴金额
估值方法
期末总资产
期末净资产
关键人士/投资经理/投资团队(如有)
投资者数量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有)
名称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3、基金投资者情况(选填)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1
2
…
4、基金投资运作情况 (同一项目多轮投资请分次列出)
4.1所投项目情况
序
号
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注册地
投资行业
投资方式
持股比例
投资日期
投资认缴资本总额
已投资总额
是否退出
退出日期
退出方式
收益亏损情况
1
2
…
4.2所投基金情况
序号
基金名称
是否备案
基金编码(如有)
投资日期
投资认缴资本总额
已投资总额
5、基金持有项目/基金特别情况说明(选填)
6、基金费用明细
项目
当期
自设立以来
管理费
托管费
业绩报酬
外包服务费
其他(如配售费用、咨询费、自愿放弃的费用金额、未完成交易费等,如有可手动添加)
费用合计
7、管理人报告(选填)(如报告期内高管及其关联基金情况、高管变动情况、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对宏观经济及其行业走势展望、内部基金监察稽核工作、基金估值程序、基金运作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关联交易等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关于基金负债以及潜在负债或担保的简要说明等)
附表2 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年度报告
(201X年XX月XX日-201X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万元
1、基金产品概况
1.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基金编码
基金类型
基金注册地
基金成立日期
基金到期日期
认缴金额(如有)
已实缴金额
估值方法
期末总资产
期末净资产
关键人士/投资经理/投资团队(如有)
投资者数量
1.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
投资范围
关注行业
关注阶段
其他需说明事项
1.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有)
名称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1.4基金投资者情况(选填)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1
2
…
1.5外包机构情况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
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登记机构
......
2、基金运营情况
2.1累计运营情况
期末累计投资总额(实缴)
期末累计运营费用
期末累计收益
期末累计总投资项目个数
期末累计总投资项目总额
其中:在管项目个数
其中:在管项目总额
本期新增项目个数
本期新增项目总额
已退出项目个数
已退出项目总额
已上市项目个数
已上市项目总额
期末累计总投资基金个数
期末累计总投资基金总额
2.2持有项目情况表
XXX项目一(可增加)
投资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投资行业
法定代表人
设立日期
主营业务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是否并购类项目
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是否享受国家财税政策
投资阶段
投资日期
投资额
投资占股比例%
是否退出
退出额
退出方式
退出日期
备注
投资项目追加投资表(如有)
投资阶段
系该项目的第几轮融资
投资日期
投资金额
投资项目退出投资表(如有)
退出方式
系该项目的第几次退出
退出日期
退出额
项目股权结构情况表(选填)
序号
主要股东姓名/名称(持股5%以上)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2
…
2.3所投基金情况
序号
基金名称
是否备案
基金编码(如有)
投资日期
投资认缴资本总额
已投资总额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费用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期间数据和指标
本期已实现收益
本期利润
期末数据和指标
末
末
末
可供分配收益
期末基金净资产
3.2基金费用明细
项目
当期
自设立以来
管理费
托管费
业绩报酬
外包服务费
其他(如配售费用、咨询费、自愿放弃的费用金额、未完成交易费等,如有可手动添加)
费用合计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年度
基金分红次数
分红金额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4、基金投资者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投资者数量
报告期期初投资者实缴规模
减:报告期期间投资者减少数量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减少规模
加:报告期期间投资者新增数量
加:报告期期间基金新增规模
报告期期末投资者总数
报告期期末投资者实缴规模
5、管理人报告(如报告期内高管及其关联基金情况、高管人员变动情况、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对宏观经济及其行业走势展望、内部基金监察稽核工作、基金估值程序、基金运作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项目上市进展情况、关联交易等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关于基金负债以及潜在负债或担保的简要说明等)
6、托管人(如有)报告(如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基金估值、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等)
7、经审计财务报告
附表3 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第X季度报告
(201X年XX月XX日-201X年XX月XX日)
金额单位:万元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基金编码
基金类型
基金注册地
基金成立日期
基金到期日期
认缴金额(如有)
已实缴金额
估值方法
期末总资产
期末净资产
关键人士/投资经理/投资团队(如有)
投资者数量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有)
名称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3、基金投资者情况(选填)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1
2
…
4、基金投资运作情况 (同一项目多轮投资请分次列出)24
4.1所投项目情况
序
号
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注册地
投资行业25
投资方式
持股比例
投资日期
投资认缴资本总额
已投资总额
是否退出
退出日
期
退出方式
收益亏损情况
1
2
…
4.2所投基金情况
序号
基金名称
是否备案
基金编码(如有)
投资日期
投资认缴资本总额
已投资总额
5、基金持有项目/基金特别情况说明(选填)
6、基金费用明细
项目
当期
自设立以来
管理费
托管费
业绩报酬
外包服务费
其他(如配售费用、咨询费、自愿放弃的费用金额、未完成交易费等,如有可手动添加)
费用合计
7、管理人报告(选填)(如报告期内高管及其关联基金情况、高管变动情况、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对宏观经济及其行业走势展望、内部基金监察稽核工作、基金估值程序、基金运作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关联交易等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关于基金负债以及潜在负债或担保的简要说明等)
附表4 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序号
公告事项
1
基金名称、注册地址、组织形式发生变更
2
投资标的和投资策略发生重大变化
3
变更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
4
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
触及基金止损线或预警线后处理情况
6
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发生变化
7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发生变更
8
基金存续期变更或展期
9
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10
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1
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监管部门或自律管理部门调查
12
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13
基金合同约定的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