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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未开发区域开展旅游活动和在水库 河流等水域下河游泳的通告

时间:2022-10-12 16: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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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未开发区域开展旅游活动和在水库 河流等水域下河游泳的通告

忠堡镇地域广阔,自然和人文资源丰富,但诸多旅游资源尚未正式开发,未开发区域均不具备接待游客条件,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资源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恩施州政规[]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带领游客进入未开发区域。主要包括:洞穴、天坑、地缝、峡谷;河流、沟渠、水库、水电站流域;公路临水、临崖危险路段等。涉及重点区域:桌子岩沿线、龚家湾溶洞、大小马门溶洞等。二、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未开发区域开展如下活动:游览、观光、探险、野炊、露营等;私自在水域行船、游泳或从事其他水上娱乐项目;开展垂钓、捕猎等。三、严禁任何车辆营运游客到未开发区域。四、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发布到未开发区域的旅游宣传及招揽游客信息。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开发区域开展旅游经营活动。若要开展科学研究等非营利性活动的,应提前向镇人民政府报备。六、对违反规定的组织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罚。对违反规定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远离危险、谨防溺水、珍爱生命、从我做起。

忠堡镇人民政府

9月16日

编辑:吴 昊

审核:卢瑞超 胡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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