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云南高院”关注我们
9月20日下午,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协同民进云南省委经济委员会及莲华小学共同举办了 “同心护春蕾·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活动”。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由莲华小学四年级学生扮演,莲华小学、云铜小学和厂口中学近300名学生观摩了活动。
五华区人民法院院长郁云赠送《青春指南针》书籍
模拟法庭
4月15日12时许,被告人李毅、王强逃学出去玩,转到文林街时肚子饿了没钱吃饭,李毅提议去抢点钱吃饭,王强也同意,这时他们看见一个小学生,就上去抢了200元钱,被告人李毅还打了被抢人两耳光。
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了“拔毛”的事情,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拔毛”的两个中学生又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随着小法官们的审理,案件最终有了定论:被告人李毅、王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4月15日中午12点合伙在本市文林街对公民吴明进行暴力殴打,以暴力的方法,抢走其身上人民币200元钱,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被告人李毅、王强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毅、王强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毅、王强的法定代理人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被告人李毅、王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判处:一、被告人李毅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二、被告人王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由于前期准备充分,整个庭审程序规范、节奏流畅。小公诉人有模有样,小辩护人能言善辩,在小法官的组织下逼真地还原了整个刑事审判的庭审过程。
主审法庭李中原点评
庭审结束后,刑事审判庭的李中原法官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了点评,并和同学们进行交流互动,使同学们对日常的法律知识、法院的职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学生现场提问
参与旁听的一位小同学说:“这是自己第一次来到法院,看见法庭审理案件原来是这个样子,特别震撼。看了今天的“庭审”后,我知道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是五华法院开展“同心护春蕾·送法进校园”普法系列活动的第十次活动,累计已为3900名学生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今后五华法院将协同各单位以更加丰富的形式继续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将法律的种子真正种入青少年的心中。
来源: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编辑:飞云
更多精彩
↓↓↓
在看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