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李剑华等一行2人,到我县巡回检察看守所及社区矫正工作,并对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进行专项检察。
我院专职委员、刑执局干警全程陪同,首先深入舟曲县看守所检查指导驻所检察室和看守所的工作,认真检查了看守所的台账、医务室、监控设施,进入监室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精神面貌等情况,了解掌握监管、教育等工作是否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舟曲县看守所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并要求我院依法向舟曲县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敦促整改,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随后集中检查了社区矫正工作,尤其对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涉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大川镇、果耶乡、城关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面谈,了解我县三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病情复查情况、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并一一审查了暂予监外执人员的档案以及初次病情诊断和每季度病情复查材料,目前没有发现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应当收监的人员。对今后就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管控、是否应当提请收监或减刑向司法所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并强调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要继续扎实履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上级院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做好看守所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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