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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三小·招生】日照市东港区第三小学级招生简章

时间:2018-07-20 05: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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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三小·招生】日照市东港区第三小学级招生简章

根据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东港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东教体发〔〕29号),结合我校义务教育生源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学校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片区

1.日照路以东、香店河以西、后楼河以南、山东路以北区域。

2.丹阳路以东、日照路以西、后楼河以南、营子河以北及店子村、石桥村区域。

3.丹阳路以西向阳河村、天德向阳小区、金桥小区及周边区域。

4.弹性学区:营子河以东、香店河以西、山东路以南、望海路以北区域。该区域为我校与东港区第一小学共有片区,适龄儿童可选择我校或东港区第一小学报名申请学位。

点击看招生片区大图

二、招生入学条件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入学顺序、条件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

(1)具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城区是指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沈海高速以东区域,落户时间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均为7月31日及以前,简称“户籍+房产”,下同)。

(2)无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简称“单房产”)。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东港城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有较为稳定工作但无房产、无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日政办发〔〕36号文件规定,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其随迁子女可申请指定的学校学位。

3.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及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8月5日-10日

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东港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http://60.232.132.1:9007/rzdgzs),按照要求使用适龄儿童信息进行注册,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填报相关信息,扫描或拍照上传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请认真阅读“东港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说明”。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上网条件或不能完成填报的,由我校安排人员在8月10日-11日协助监护人网上信息填报。

报名需要提报的材料

(1)“户籍+房产”

有城区户籍和片区房产的,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购买住房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实际入住的,可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明材料。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同下)。

(2)“单房产”

无城区户籍、有片区房产的,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日照市外户籍需要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3)外来务工

需要提供在市人社或东港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保险、居住证(非日照户籍)、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

(4)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提供符合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网上初审:8月11日-15日

网上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和体育局、相关部门、学校对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联合审核。经网上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不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现场审核:8月16日-17日

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需监护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对相关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经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要求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由管理员登录平台修改信息、调整申请学位学校。

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律调剂安排入学,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四)安排入学:8月25日前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经审核合格,按照“户籍+房产”、“单房产”的顺序安排入学。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学位设定数时,上报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顺序适度调剂。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审核通过且申请我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直接安排入学。因学校学位不足不能全部录取的,按照以下顺序安置入学:(1)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则上满半年,下同),正常缴纳社保或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以时间长短依次安置入学;(2)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则上满半年),以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时间先后依次安置入学;(3)其他未被录取的,由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入学。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且不服从教育部门调剂安置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有关政策和相关部门审核意见,结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入学安排结束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学生名单。

(五)阳光分班:8月31日前

学生入学名单公示后,学校组织安排一年级阳光分班工作。邀请教育和体育局领导、学校家委会代表、一年级部分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共同监督阳光分班工作,并现场确认,及时公布。

四、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8月5日至10日;

学校辅助报名:8月10日至11日;

网上初审:8月11日至15日;

现场审核:8月16日至17日;

公示名单:8月25日前;

阳光分班: 8月31日前。

五、特殊情况认定办法

向上滑动阅览

1.具有东港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若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城区范围无房产,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申请一个志愿学校学位和一个调剂学校学位。无房产信息证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不需要个人提供(下同)。

2.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1)拆迁后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选择原所属片区招生学校申请学位;(2)重新购房的,选择新购房产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学位;(3)拆迁异地安置的,选择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3.购买住房已经入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可选择房产所属招生片区学校申请学位。需要上传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报名工作说明)。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申请学位依据。

4.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作为申请学位依据,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具有东港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自出生后户口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未发生迁移;(2)适龄儿童及监护人名下无房产。需上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信息、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5.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人的房产确定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6.东港辖区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分别向日照军分区、市消防支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由日照军分区、市消防支队汇总转送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7.东港辖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向东港公安分局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由东港公安分局汇总转送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7号)执行。

8.归国华侨子女、港澳台商子女网上注册后,根据监护人具备的条件选择类别,填报信息,申请学位。向区侨联、台办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侨联、台办统一出具证明,与当地适龄儿童享受同等待遇。外籍人员子女,网上报名后,到设在东港区第五小学的招生报名咨询服务点提交本人的护照及签证、父母的护照及签证、在日照居住证明等材料审核,与当地适龄儿童享受同等待遇。

9.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和“一人一案”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认真排查,将服务片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盲、聋哑两类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东港区特殊教育学校招收东港辖区具备条件的培智类儿童就读。因残疾原因确实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儿童,由片区学校和区特殊教育学校做好送教上门工作。

10.按照政策规定引进的各类人才子女,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类别,填报相关信息。经相关部门审核,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统筹安置入学。

11.适龄儿童监护人不是其父母的,需上传监护关系变更证明;适龄儿童与房屋产权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上传结婚证;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12.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

13.,我区继续登记记录适龄儿童入学房产地址信息,与、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条件依据。

14. 自起,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探索实施积分制入学办法:①在东港城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东港城区经商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按照积分多少依次安置入学。

六、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学校、区教育和体育局、相关职能部门都将进行核实确认,请家长务必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对应的学校,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请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首次登录平台后,请及时收藏链接,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 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儿童监护人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和电子版于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同时,东港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东港区第五小学(五莲路与临沂路交汇处西行300米路南)院内设立招生报名咨询服务点,为家长报名提供咨询服务。

4.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5.网上报名时申请学位的学校,并不一定是最终入学就读的学校,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所有学生。

七、其他说明

1.报名咨询电话:0633-7970627。

2.现场报名、现场审核、咨询时间均为规定日期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关于转学办理:

(1)学籍转出:联系学校办公室,随时办理。

(2)学籍转入:学校在8月20日前接受咨询登记,请家长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到学校,汇总后由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后告知家长能否转入我校就读。

(3)联系电话:0633-7970627。

日照市东港区第三小学

电 话:7970627

投稿邮箱:

guanqing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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