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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工作座谈会在伊春召开

时间:2018-09-16 17: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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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工作座谈会在伊春召开

8月11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工作座谈会在伊春市检察院召开。省院第四检察部、16个市(分)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此次座谈会是我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后,针对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进行的首次集中座谈,目的是推动全省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狠抓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省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晓双主持座谈会,16个市(分)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围绕如何更好开展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解决对策逐一进行了发言。

刘晓双主任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指出,当前经济犯罪检察业务面临很多困难与挑战,部门刚刚成立,人手新,专业要求高,我们要认清大势,服从大局,建立新思维,以忠诚担当的品质完成这项业务。要加强上下级的业务沟通联系,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全省一盘棋,上下同心协力。他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本部门原侦监、公诉人员要互教互学;二是重视金融诈骗案件的办理,加强与公安、法院的业务沟通,对涉众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提前报备;三是加强调研,对经济犯罪案件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多思考,多创新。

会上,还就省院即将开展的编发第一批指导案例汇编体例、格式和文书要求进行了解读。

最后刘晓双主任对16位市分院部门负责人提出希望:一是带好队伍。部门负责人要鼓动大家的干劲,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同时注重廉政风险。二是干好工作。检察机关的业务属性会越来越强,案件质量是基础,办理案件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善于发现问题,找准原因,抓好落实,稳进提升。

供稿: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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