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腾冲市公安局界头派出所连续破获三起非法持有枪支案,抓获嫌疑人3名,缴获气枪1支,改制射钉枪3支,射钉弹41发、铅弹56发,铅条104粒。
当日,界头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辖区黄家寨社区村民王某等三人可能非法持有枪支的线索,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民警在王某昌的指引下,在其邻居家厢房楼下查获了其持有的气动力枪支一支;在王某强家厢房楼梯口的天花板上搜查出改制射钉枪两支,在天花板缝隙内搜查出一个白色塑料瓶,里面装有射钉弹17颗、铅条8粒;从陆某家的房间顶棚上搜出了射钉枪1支,射钉弹24颗,铅弹56粒,铅条96粒。经审讯,三人对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强、陆某已被腾冲警方刑事拘留,王某昌被行政拘留。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腾冲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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