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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有望走出“小众”困境

时间:2020-04-24 22: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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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有望走出“小众”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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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以房养老”遭遇推广难。截至今年7月,“以房养老”试点满5周年,仅两家保险公司开展业务,截至7月22日,其中一家开展业务较早的保险公司仅承保194单(133户),“以房养老”甚至出现市场很冷、骗局很热的局面。

“以房养老”,指的是年满60岁的老人,将拥有独立产权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月向老人发放养老金直至其身故。而且,房产抵押后,房本仍然在老人手中,老人继续享有对房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且随时可以退保赎回。身故后,保险公司与约定的房屋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处置房产,用来偿还已领取的养老金成本。

房子还在自己手里,每月额外多一笔养老金,如此好事,为何打动者寥寥?怕上当受骗,是不少老人的担心。前不久,就曝出有不法分子利用“以房养老项目”名义欺骗老年人的案例,最后导致老人房财两空。

近来,全面放开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再度成为焦点。从较早开展此项业务的幸福人寿保险公司了解到,截至7月22日,该公司“以房养老”保险累计承保194单。业内人士认为,“以房养老”业务涉及到评估、抵押、公证等环节,相对复杂,目前仍在探索中,这样的成绩已超出预期。

盘点“以房养老”5周年,其暴露出的三大风险当属必须直面的客观存在。

一是政策变化风险。

鉴于“以房养老”的保险周期的不确定性,期间的房产买卖政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如房地产调控、交易税费调整、限购政策变化等,这实际上构成了对承保者的收益风险。

二是现金支付风险。

对保险公司而言,只需办理房屋抵押便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以房养老”。显然是在其未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就先垫付一大笔现金,这不仅可以保障其雄厚的资金来源,且何时收回本息也是未知变数。

三是法律风险。

“反向抵押”与现行法律存在着无法衔接的空白点,甚至在房产抵押、登记、公证环节还有相左之处。如《担保法》要求抵押金额不得超出抵押物价值,而“以房养老”因债权金额与被保者寿命等长,抵押期限和金额均呈未知状态。

更为重要的是,在“养儿防老”仍属主流认知的背景下,“以房养老”无论对于老人还是子女都不失为一种观念挑战。赡养父母是社会伦理更是法律义务,让老人“以房养老”是否会引发对儿女的“不孝”质疑;对于住了一辈子的房屋,很多老人在感情上也恐难以释怀,其更愿意将其作为过世遗产留给子孙。此外,鉴于当下信用建设的水平低和不完善,人们对抵押房屋价值评估的公平性和公正度难免持疑。这些认知对推行“以房养老”的阻力不可小觑。

不过,“以房养老”毕竟是把高房价和老龄化两个热点有机融合的制度创新,堪称拓宽养老金渠道、盘活房屋资产、减轻养老负担的有益探索。理性看待“以房养老推广难”,不是要知难而退,而是要破难前行。比如,从立法层面完善对“以房养老”的制度对接,让其有法可依;由民政、房管、人社、金融和保险等多部门集体会诊,针对试点发现的问题制定对策和细则,完成顶层设计,让其步入有章可循、透明公正的法治轨道。

同时,加大对“以房养老”的涵义解读和意义宣讲,更新旧有观念,矫正认知误区,鼓励模式创新。其实,反向抵押只是解决了“养老钱”问题,离真正意义上的“养老”相去甚远,丝毫不影响儿女尽孝与陪伴。只要老人和儿女在尊老敬老、健康长寿上相向而行,“以房养老”就有望走出“小众”困境。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 环球老龄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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