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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南】耀州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及贫困退出工作导引(有关问题解答)

时间:2019-04-05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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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南】耀州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及贫困退出工作导引(有关问题解答)

编者按

根据10月6日省扶贫办《关于明确贫困退出公示公告标准的紧急通知》以及近期各镇办反馈问题,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及相关问题进行解答,请认真学习,根据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本次动态管理公示公告时间要求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明确贫困退出公示公告标准的紧急通知》内容:今年贫困户、贫困村退出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确保退出程序符合国家要求。结合《耀州区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及贫困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铜耀脱贫攻坚办发〔〕74 号)文件,现将我区贫困退出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01贫困户退出、新增、返贫:

第三步:村级公示,申报镇办(10月11日—10月17日)时间调整为(10月11日—10月20日)。

第六步:二次评议,二次公示(10月22日—10月30 日)时间调整为(10月22日—10月31日)。

第九步:镇村公告(11月4日—11月10日)时间调整为(11 月4 日—13日)。

第十步:上报结果(11月11日)时间调整为(11 月14日)。

第十一步:系统标注(11月11日—11月25日)时间调整为(11月15日—11月25 日)。

其他贫困户退出、新增、返贫步骤中的时间均按照《方案》 执行。

02贫困村退出:

第三步:镇级公示,上报区级(10月22 日—10月29 日)时间调整为(10月22日—10月31日)并于10月31日以正式文件上报拟退出贫困村名单,申请区级核查。

第五步:市级抽查,区级批准(11月14 日—11月16 日)待市级抽查批复后,由区政府批准退出并予以公告10天。公告时间拟定于(11月17日—11月26日)。

其他贫困村退出步骤中的时间均按照《方案》执行。

03调整后整体工作时序如下图

有关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计算注意事项

01一年以下的低保金是否需要计入家庭纯收入?

答:根据省扶贫办7月印发的建档立卡工作及信息系统操作“百问百答”,一是截止今年9月30日,贫困户属性按照当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二是据实将一年以下的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五保金)计入家庭纯收入并录入系统。

02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的区别是什么?是否需要计入家庭纯收入?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简称养老金,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合计+财政补贴+存储利息)元÷139;基础养老金标准:从 1月起,我区60周岁至69周岁(每人每月143 元),70周岁至79周岁(每人每月163 元),80 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83 元)。据实将养老金计入家庭纯收入并录入系统。

03对外嫁女,户口不愿迁出,系统已共同识别,但生产生活不在一起,计算收入时是否共同核算?

答:一是对于确实长期不在本地居住的,经济与本户实际未连为一体的人口,要劝导本人办理迁户手续,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迁移操作,收入不能共同核算。二是对于确实长期不在本地居住的,但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的人口,作为法定赡养人并签订赡养协议的,收入应共同核算。

信息采集工作注意事项

01贫困户信息对照表中,移民搬迁户的家庭住址是采集搬迁后的新住址还是采集原住址?

答:贫困户信息对照表中家庭住址应以户籍所在地为主,采集原家庭住址。

02脱贫监测户摸底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是否含 年、 年已脱贫户?

答: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已脱贫户包含 年、 年已脱贫户,同时,按照“人均纯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返贫风险”的标准,对已脱贫户中不稳定户进行摸底监测,并采集“返贫风险”指标,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标注并填写返贫风险。所以,对 年、 年已脱贫户人均纯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应列入脱贫监测户范围。

关于户籍问题

01对上门女婿户口一直未迁入,在本地共同生活多年,且收入共同核算,是否需要录入国办系统?

答:根据国扶办有关要求,贫困人口识别以户籍为主,兼顾考虑常住人口和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的人口。这类情况应先协调督促其尽快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户籍登记,之后再将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02因特殊原因户口不在一起,但生产生活在一起,系统已共同识别,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扶办有关要求,贫困人口识别以户籍为主,兼顾考虑常住人口和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的人口。这类情况应先协调督促其尽快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户籍登记,并排查收入和“两不愁 三保障”情况,对已达标的做脱贫处理,对未达标的加大帮扶措施。

03一户贫困户有两个户口本,且家庭成员目前均不在本地居住,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贫困户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管理信息为准。一是由两个户籍的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户籍信息核准,对错误的户籍信息进行销户处理。二是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在本地居住 6 个月以上的人员,按照常住人口进行识别。三是对户籍信息错误且不在本地长期居住的一方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做减员处理。

04贫困户家庭成员一人已识别为贫困户,但属于无户籍人员,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应先由当地政府协调公安部门增补户籍信息,同时更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个人信息。

村民代表大会注意事项

对于没有户退出、新增、返贫的村,是否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是否要进行公示?

答:对于没有户退出、新增、返贫的村,包括非贫困村,都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目的是对全村已脱贫户、边缘化等进行综合研判,对贫困户退出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做好针对性帮扶工作。对贫困户户内有人员增减的必须进行公示。

其他问题,请各镇办参照《耀州区脱贫攻坚工作导引》执行。

戮力齐心攻坚克难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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