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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好心帮接邻居小孩 孩子溺亡父母向男子索赔74万 法院判了!

时间:2024-04-19 07: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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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好心帮接邻居小孩 孩子溺亡父母向男子索赔74万 法院判了!

6月16日,2年前广西桂林男子谭伟余受托帮忙接邻居小孩,结果没接上,孩子在途中发生意外溺亡,被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赔74万的案件终于判了。

判处结果却令很多网友愤愤不平,纷纷表示这年头都不敢随便做好事了,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要回到2年前,也就是的3月11日,家住广西桂林兴安县的谭伟余要去学校接女儿放学。

谭伟余的女儿谭晓晓7岁,在离家3公里远的村小学上学,因为有参加学校的课后延时服务,平常晚上6点才放学。

3月11日的这一天,女儿的同学黎晓雨的奶奶、廖启晨的爸爸因为有事没法去接孩子,就委托谭伟余一并将两个孩子接回家,由于三个孩子都是同村,还是邻居,谭伟余想着就是顺便的事情,便很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晚上6点左右,谭伟余来到学校,老师说三个孩子还在学校订正作业。谭伟余想着应该还得等上一段时间,就刷起手机来,结果没注意到黎晓雨和廖启晨自己走出了校门口。

保安发现后,赶忙叫住了两人,廖启晨就被叫回了学校,黎晓雨却当没听到,直接离开了学校。过一会儿,谭伟余的女儿也写完了作业出了校门口,谭伟余这才从廖启晨口中得知黎晓雨自己回家了。

谭伟余赶紧追了出去,终于在路口追上了黎晓雨,但黎晓雨根根本不理会课伟余的叫喊声,坚持要从小路回家,谭伟余边追她还边跑。

因为还有两个孩子在学校里,谭伟余没办法,就打电话给自己的妻子,让她转告黎晓雨的奶奶,让她从河对岸的小路去接黎晓雨。

黎晓雨的父母都在外打工,平时和奶奶生活在一起。

黎奶奶往小路赶去接孙女,却没有接到,便赶紧打电话报警。

18点51分,当地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立马赶到现场与黎晓雨的亲朋一起查找,最终在晚上20点50分左右找到了黎晓雨,但已经溺亡。

得知女儿溺亡的噩耗,黎晓雨的父母十分的悲痛,他们认为自己女儿的死与学校和受托人有直接的关系,便将学校和谭伟余告上的法院,要求学校和谭伟余要赔偿黎晓雨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全计74万余元。

孩子不幸遇难,做父母的悲痛是可以理解的,想要为孩子要求赔偿也是可以理解的,任何人都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

对于学校来讲,孩子并不是在学校期间发生的意外,自然也不愿意承担赔偿,只能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的补偿。

而谭伟余也是没有想到,自己好心帮忙接孩子,没有得到回报就算了,还惹上了官司,面临巨额的赔偿。

但他相信法院会给予公正的判决,毕竟自己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可判决结果却令谭伟余大感意外,虽然谭伟余在主观上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但存在疏忽大意的行为,对于黎晓雨的死也要负10%的责任,也就是需要赔偿黎晓雨父母7万元。

谭伟余就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一年到头收入也就一两万元,一家人开销都不够,这7万元对于谭家来讲,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法院认为,黎晓雨的死,其父母应该负主要责任,担负60%的责任。作为黎晓雨的法定监护人,两人对于黎晓雨的生命安全负有法定监护责任,但由于他们常年在外,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缺失,导致黎晓雨不能正确认知拒绝谭伟余接送独自回家并过河的危险性。

学校方面,由于对学生放学的管理不统一,造成接送混乱,学校保安也没有严格执行低年段学校出校园应该由家长带领的规定,使得黎晓雨独自出校门,才造成意外,应对其死亡负30%的责任,应赔偿黎晓雨家属18万元。

至于谭伟余,接受黎晓雨奶奶委托,接孩子放学,在受委托期间负有特殊的安全注意义务。但谭伟余在接孩子期间,因为刷手机没有注意到黎晓雨独自离开学校。

在路口追上孩子时,已经预见孩子走小路需要过河可能有危险时,没能及时将孩子追回,错失了挽回悲剧的机会,因此法院判定谭伟余对于黎晓雨的死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应负担10%的责任。

对于这个判处结果,谭伟余显然不能接受。他在路口追上黎晓雨时,黎晓雨根本就不听,还跑开,他一个人要接3个孩子,根本就顾不上,如果去追黎晓雨,另外两个孩子也有可能出意外。

于是,谭伟余便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但最终,桂林市中院仍然判定谭伟余对于黎晓雨的意外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一审法院酌定谭伟余对黎晓雨的死承担1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驳回了谭伟余的上诉,做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谭伟余表示很无奈,但是既然法院已经做出终审判决,也只能执行,只是家里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钱,谭伟余只能外出打工来还这笔钱,目前已经还了3000块了。

这样的判决结果自然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争议和不满,谭伟余本意是帮助邻居接送孩子,但由于一系列原因,导致孩子发生了不幸的意外。

许多网友表达了对谭伟余的同情和对做好事遇到法律问题的担忧,网友们认为邻居委托谭伟余接孩子,也没给工资,凭什么要赔偿?

还有网友觉得现在的人,出了任何事情,能赖别人就赖别人,这样以后谁还敢做好事?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邻居好心帮忙,他们就没有资格去告邻居,而且孩子是自己跑的,人家自己也有孩子要看管的。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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