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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龙子心小学国家义务教育 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细则

时间:2021-02-25 14: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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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龙子心小学国家义务教育 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细则

杭锦旗龙子心小学国家义务教育

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细则

为切实做好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测试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道德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37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义务教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X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和《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实施工作细则》等要求,结合我校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义务教育质量检测的目的与意义

通过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采集和分析我校学生学习质量等相关信息数据,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和分数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二、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对象

(一)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学生。

(二)校长和参测学生在四年级时的科学、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班主任。

三、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内容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科领域为科学、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教育。

科学:重点测查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字宙等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科学问题的探究、解释、解决,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德育:重点测查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日常生活中道德行为规范的掌握,基本国情、地理和历史常识、安全和法律常识等的了解,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四、义务教育质量检测时间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时间为9月28日。此时当天场次与时间安排如下:

五、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工作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实施工作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实施工作细则》有关监测实施工作的要求,制定切合我校实际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按照国家和市旗确定的主要工作项目和期限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监测筹备工作和测试工作。

(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目的是要为国家和我旗对义务教育质量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客观研究提供科学依据。

我们要始终坚持真实客观、严格保密、规范程序和标准的原则,填报学生、有关学科教师、班主任和校长等基本数据信息要准确和真实。认真做好测试工作,确保测试数据采集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三)严格做好监测工具的保密工作和测试保密工作。

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实施工作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实施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监测工具的交接、运送、保管、启封和发放、回收和封装等工作。

监测工具保密管理工作要全程负责;交接要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全程有明确记录:运送要有专车专人护送,严禁无关人员搭乘:监测工具的启封和发放要做到规定的有关人员全部在场,并严格遵守启封和发放、回收和封装、回寄的时间和手续。测试保密工作要严禁泄题漏题、顶替代考、商量答题等舞弊行为,确保每位接受测试的学生和教师独立客观完成测试答卷,校长针对测试问题可以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有关具体情況,保证数据采集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工作时间节点与工作任务。

七、义务教育质量检测测试前

(一)成立杭锦旗龙子心小学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1.为加强对我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领导,保证测试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成立“杭锦旗龙子心小学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 苏艳丰

责任督学: 孟志强

副 组 长: 边林梅 杨永忠

成 员: 王鹏程 张瑞芬 孙 军 刘 源 王旭艳

赵宇虹 宋 佳 李 明 王志南 高耀强

李文光 刘 梅 张 蕾 彭爱萍 高云霞

刘玉莲 吕巧翠 高 茹 李欢欢 杨欢欢

代改霞 侯敏丹

2.监督指导。

为加强监督与指导,确保监测工作规范、科学、客观,我校接受杭锦旗教育体育局的责任督学孟志强到我校具体监督与指导,并全程协助做好巡视工作。

3.主要职责。

制定我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我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保密人员负责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二)监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及职责。

1.监测工作组。

学校成立监测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

主监测员:赵宇虹 康玉琴 李文光 高利霞

监 测 员:解 捷 乌日娜 张 慧 沈 倩

责任督学: 杭锦旗教育体育局的责任督学孟志强

保 密 员:由教育局派出1名干部和我校王志南、李明老师负责接送工具及保密工作。

信 息 员:孙 军

安保人员: 郭晓琴 赵瑛

司 时 员: 高耀强

医务人员: 刘梅

后勤服务: 王鹏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瑞芬兼任,负责质量监测联络、日常管理等综合协调工作。

2.主要职责。组织做好本监测点教育质量测试工作。

组长全面主持本监测点测试工作,对本监测点数据真实性、测试工具保密性负总责:副组长负责本监测点测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保密员做好测试点工具接送与保管保密工作并全程巡视;监测员负责学生测试的组织和监督;安保人员负责本监测点的安全秩序维护、测试工具安全保卫工作;司时员负责测试作息报时工作;医务人员负责医疗事故工作:后勤人员负责场内外服务工作。

九、义务教育质量检测测试中

(一)监控测试过程.

测试当天,学校质量监测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全程监控各测试组织过程,实时掌握各样各组测试进展情况,并做好必要的支持与指导。

(二)处理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

对于测试过程中出现的应急事件,质量监测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协助旗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须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中的“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及时指示,做出妥善处置。

十、义务教育质量检测测试后

测试结束后,各组收齐所有样本检测工具,由专人交给上级部门的专项负责人。并向杭锦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工作实施领导小组报告测试完成情况,提交样本校应急事件情况报告表。10月9日完成测试生基本信息的上报。

本期总编辑: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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