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700字范文 > 【劳动协调】当当网员工变性后遭解雇 法院判决亮了!

【劳动协调】当当网员工变性后遭解雇 法院判决亮了!

时间:2024-06-29 05:08:39

相关推荐

【劳动协调】当当网员工变性后遭解雇 法院判决亮了!

最近,当当网的一名男性员工因需实施变性手术,遂请假休两个月,期间主管同意休假,而员工关系管理员却一直“不同意”其休假。

此后,当当网以“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随后该员工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当当网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起诉,两级法院均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易性症”做变性手术

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雇

4月13日,高某入职当当网公司,担任技术部产品总监,双方签订两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到期日为4月12日。其月薪为51259元。

4月16日,高某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易性症,这是一种少见的性别身份认同障碍,属于精神类疾病。高某于6月末向主管领导申请病假,随后进行了男转女性别重置及手术。

7月19日,高某出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出院医嘱为建议休息一个月;同日,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建议术后全休两月。高某在7月17日向主管李某申请在家办公,李某回复:“你好好休养,觉得能恢复工作时通知我”,并表示要高某将病情的医院证明发过来,并建议再多休一个月病假。

同年9月,当当网以高某“旷工”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通知书。

“不能胜任”还是“就业歧视”?

当当网表示,高某的岗位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他离岗时间较长,当当网公司的员工表示无法与高某一起工作。

当当网于7月22日向高某发送的函件中提及了“精神病人发作,其他员工的恐惧、不安和伦理尴尬,如厕问题”等内容,高某据此主张受到了当当网公司的就业歧视。

终审判决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当当网虽然有关于请假的规定,但将未完成审批流程不到岗一律等同于旷工具有较大的争议,高某就此提出的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质疑具有合理性,故上述规定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法院认为,高某所患的易性症是一种少见的性别身份认同障碍,属于精神类疾病。

由此,虽然高某选择进行性别置换手术并非突发事件,但私密性和抉择的难以确定性,决定了高某选择手术当天向主管领导口头请假,并于事后申请线上审批的行为符合一般人的逻辑和认知,其行为具有合理性。

在高某同意接受其他岗位,当当网公司亦同意商量的情况下,现有证据并不能证实高某进行性别置换手术后不能适应当当网公司的工作强度,高某究竟能否适应当当网公司安排的工作需要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后才能判断,而不能陷入高某尚未恢复工作就预先判断其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逻辑思维。

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当当网应当继续履行与高某的合同,但对一审中认定的争议期间应支付工资数额作出了一定调整。

法院:我们应容忍多元的生存方式

在二审中,当当网公司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会涉及到高某的如厕等生理问题以及其他同事心理上的不适问题。法院则指出,公安机关已依据《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将高某的性别由男性更改为女性,高某有权以女性的身份进行如厕,其他同事也应当接受高某的新性别,以包容的心态与其共事。

现代社会呈现出愈加丰富多元的趋势,人类总是发现身边出现很多新鲜事,又会学着逐渐的去接纳这些新鲜事,因为只有我们容忍多元化的生存方式,才能拥有更加丰富的文化观念,才能为法治社会奠定宽容的文化基础!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上观新闻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