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700字范文 > 民政部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帮扶 教育和管理的建议”的答复(摘要)

民政部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帮扶 教育和管理的建议”的答复(摘要)

时间:2024-05-20 12:12:24

相关推荐

民政部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帮扶 教育和管理的建议”的答复(摘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列为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民政部自6月以来,立足自身职责,充分发挥职能特点和工作优势,将缺乏有效监护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之中予以系统部署和整体推进,探索建立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帮扶干预为一体的保护机制。另外,民政部还指导推动各地民政部门从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社会融入、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等方面,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民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起草《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代拟稿)》,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1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完善关爱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设计了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提出了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的长远目标,强化了组织领导、能力建设、激励问责、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意见》按照标本兼治的思路,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和有针对性的政策安排,要求各地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

一、关于成立留守儿童工作专门机构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涉及多个业务领域,涉及不同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必须健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统筹调配各方力量,综合运用各方资源,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求民政部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3月25日,国务院批准同意民政部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系会议制度。4月6日,民政部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27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要点。根据《意见》要求和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目前已有20多个省份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其他省份正在按程序提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积极推动市、县层层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关于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

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0号),要求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出加快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到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三、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

教育部等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教育部等5部门出台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学校教育关爱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确定了留守儿童“三优先”的原则,要求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营养需求和上下学交通需求。该文件还明确提出推广“代理家长”模式,注重结对帮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行之有效的关爱活动。,教育部组织了中西部地区万名留守儿童就学和生存状况调研,开展了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情况自查,要求各地全面排查留守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完善机制,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教育部在中西部10个县市建立了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观测联系点,作为调研观测平台、工作推进试点和基层联系单位。教育部还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工作集中调研,交流了观测联系点工作经验,推动各地各校普遍建立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家校联系制度和结对帮扶制度,重点抓好安全保障、心理辅导、控辍保学、困难救助四方面工作。在目前义务教育学校相关课程中包含了精神、心理、生理、行为等方面教育内容,特别强调心理健康教育。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修订)》,进一步科学指导和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强调要以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发展为重点,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全面、协调发展,要求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建设、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教育部还成立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在全国设立了20个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活动,全国共有205所中小学校被命名为首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等部门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问题,要求各地各校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校园,保障留守儿童安全健康成长。

四、关于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管理体制

在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留守儿童受教育条件方面,近年来,国家先后实施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其中400多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启动实施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将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要求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集中力量改善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学校学生就餐条件,为推进学校食堂供餐,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了3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解决营养餐试点学校、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就餐问题。,中央投资60亿元加强农村中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学生生活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随着这些重点建设项目的持续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获得大幅改善,有效缓解了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照看、学习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等问题。教育部还将专门制订出台控辍保学文件和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管理文件,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辍学问题,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教育关爱。

教育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配合全国妇联制定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指导原则、指导内容及要求、措施保障等;印发了《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为了弥补留守儿童亲情缺失问题,在教育部等部门推动下,各地普遍实施了结队帮扶,开展了家访走访,设立了亲情电话,建立了留守儿童活动室,有的党员教师成了“代理妈妈”,对困难留守儿童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方面,教育规划纲要已经明确提出要制定家庭教育法,今年5月重庆市出台了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目前教育部正在配合全国妇联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下一步将进一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农业部结合自身职能在家庭教育方面主要作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农业部和中国科协作为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妇女和农村留守人群的科学素质,加强家庭教育知识普及培训,引导农民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教育子女的职责。二是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县域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农业远程教育,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提供便利。充分发挥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传播科普最前沿信息理论,普及农业科普知识,加强农村青少年科普教育,丰富农村留守儿童的课余生活。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进一步丰富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五、关于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精准帮扶

《意见》要求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3月,民政部、教育部和公安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民发〔〕42号),决定从3月底至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较为全面地掌握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地民政部门都会同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印发通知部署摸底排查工作,并通过举办培训班、督导检查等方式推进摸排工作。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完成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录入等工作,全面进入数据汇总分析阶段。各地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将以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为基础,建立基础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形成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下一步,民政部将以此次摸底排查为基础,督促各地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下一步,民政部将切实承担牵头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衔接和协作配合,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13号)精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民政部

9月13日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