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700字范文 > 民政部对“关于重视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摘要)

民政部对“关于重视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摘要)

时间:2022-01-17 15:32:00

相关推荐

民政部对“关于重视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摘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民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代为起草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送审稿),2月4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发〔〕1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析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构建了家庭、政府、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服务体系,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为关键环节设计了环环相扣的救助保护机制,提出了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的长远目标,并明确了组织领导、能力建设、激励问责、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3月25日,国务院批准同意民政部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系会议制度。4月6日,民政部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27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要点。根据《意见》要求和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已有20多个省(区、市)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

一、关于引导父母返乡创业就业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引导促进外出务工父母就近就地创业就业是缓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缺失的重要举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同时,也注重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在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和落实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协助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3号),对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提出明确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各地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服务和培训,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组织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启动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与全国妇联印发《关于支持妇女从事手工编织实现就业创业的意见》,鼓励妇女从事手工编织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居家灵活就业。

二是加强就业服务。近年来,各地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依托省、市、县、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为包括农民工、留守妇女在内的劳动者免费提供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政策咨询等服务。目前,覆盖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截至底,全国县(区)以上已经普遍建立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96.9%的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基层服务窗口。每年春节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单位组织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春风行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和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

三是强化职业培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明确农民工职业培训重点,增强培训针对性,依托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全国有1908万人次城乡劳动者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其中,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967万人次。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和拟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政府补贴培训613万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85%以上,就业率达到70%以上;在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方面,面向在岗农民工开展政府补贴培训283万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在创业培训方面,面向有创业意愿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72万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

四是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为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国务院办公厅于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47号),明确了降低返乡创业门槛、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等5项支持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各地落实文件要求,对具备一定创业意识和创业条件的包括农村劳动者,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帮助他们提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能力。根据创业者的需求,提供信息咨询、开业指导、创业孵化、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简化创业的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近年来,随着中西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当地创造的就业岗位逐渐增多,目前在本县域内实现就业创业的本地农民工逐年增加,所占比重逐年提高。,全国本地农民工共有10863万人,比上年增加289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39.2%,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指导地方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变化,完善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特别是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在促进其就业创业增加收入的同时,使他们能够更多的照顾家庭,教育子女。

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实施“阳光工程”“星火计划”“百万新型女农民培训”技能培训项目,发挥“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巾帼脱贫示范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妇女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等方式,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帮助更多农村妇女实现就近就地创业就业,在推动妇女发展的同时破解留守儿童难题。如广东妇联持续推进农村妇女致富增收支持行动。山东、重庆、湖北、湖南、贵州、甘肃等地妇联因地制宜,引导留守妇女发展手工编织、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积极实施“产业到家·牵手妈妈”工程,帮助妇女发展种植、养殖、手工编织业、家政服务业等产业,一举两得解决了妇女就业、创业难,留守老人和儿童无人管护等问题,实现“留住妈妈,关爱留守老人儿童”,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全国妇联将继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带动妇女就业创业发展,统筹推动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

二、关于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近年来,全国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切实履职尽责,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截至目前,各级妇联组织共开展关爱活动16万多项,受益人数1312万人次。依托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妇女之家70多万个,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等关爱服务阵地12万多个,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生活托管、心理咨询等服务,深受家长儿童欢迎。全国妇联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举办了妇联系统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现场交流培训班,启动了“让爱留守·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特别行动”,指导各级妇联组织找准定位,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三、关于家庭教育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意见》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外出务工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学校、妇联组织通过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加强家访、家庭教育指导等一系列方式方法,强化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和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国妇联积极推进全国和地方家庭教育立法,今年5月重庆市出台了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全国妇联及各级妇联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及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全国妇联指导各级妇联依托城乡社区建立家长学校和指导服务站点约36万所,广泛宣传科学家庭教育理念、知识方法。各地妇联组织创建家庭教育新媒体平台、举办春节务工人员返乡家庭教育报告会、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机制、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建立家长学校、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发送家庭教育知识,在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全国妇联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十三五”时期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重要任务,继续积极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广泛宣传家庭教育正确理念和科学知识,宣传儿童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留守儿童家长及时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加强亲情关爱,帮助留守儿童家长切实担负起教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教育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配合全国妇联制定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指导原则、指导内容及要求、措施保障等;印发了《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代表提出的对家庭教育立法的建议具有积极意义。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方面,教育规划纲要已经明确提出要制定家庭教育法,目前教育部正在配合全国妇联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下一步将进一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下一步,民政部将切实承担牵头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政策衔接、协作配合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配合和相互支持,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发〔〕13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民政部

9月13日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